标题 关于开展2024年度高危性体育活动项目暨体育项目经营活动场所联合检查工...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4-02251
  • 发文字号
  • 鄂教体发〔2024〕16号
  • 成文日期
  • 2024-06-13
  • 发文机关
  • 市教育体育局
  • 信息分类
  •     
  • 公开日期
概述 鄂教体发〔2024〕16号         鄂尔多斯市教育体育局 鄂尔多斯市消防救援支队   鄂尔多...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开展2024年度高危性体育活动项目暨体育项目经营活动场所联合检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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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鄂教体发〔202416

 

 

鄂尔多斯市教育体育局 鄂尔多斯市消防救援支队 

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鄂尔多斯市公安局

鄂尔多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开展

2024年度高危性体育活动项目暨体育

项目经营活动场所联合检查工作的通知

 

旗区教育体育局、消防救援队、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安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据《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4版)》和《鄂尔多斯市2024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鄂双办发〔20241号)要求,鄂尔多斯市教育体育局等五部门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度高危性体育活动项目暨体育项目经营活动场所联合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4612630

二、检查对象、方式及比例

本次检查对象为全市各类体育项目经营企业在属地自查基础上,实行市级检查,检查比例不少于总数的10%

三、检查内容

(一)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活动场所。市教体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公安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据国家体育总局《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体育总局关于印发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文件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市场管理条例》《全民健身条例》等要求全市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活动场所进行检查。

1.具备在有效期限内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证。

2.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健全,工作台账完整醒目位置张贴展示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体育设施、设备、器材的使用说明安全检查等制度、社会体育指导人员救助人员名录和照片和卫生许可证

3.经营期间具有不低于规定数量的社会体育指导人员和救生员,社会体育指导人员和救助人员持证上岗,并佩戴能标明其身份的醒目标识。

4.将可能危及消费者安全的事项和对参与者年龄、身体、技术的特殊要求,在经营场所中做出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并采取措施防止危害发生。

5.涉及公共安全的自建房,老旧厂房改造的体育场馆、公众聚集场所开展隐患排查。建设工程项目是否按照规定办理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或者备案抽查手续;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营业。已投入使用的营业场所,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6.设置卫生管理部门或人员情况、建立卫生管理档案情况、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情况、设置禁止吸烟警语标志情况,禁标识情况、对空气、水质、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情况、公示卫生许可证、卫生信誉度等级和卫生检测信息情况、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清洗、消毒、保洁情况、实施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情况、建立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档案情况、开展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情况、开展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情况。

7.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建立重大事件应对处置机制,制定应对处置预案

(二)全市体育项目经营活动场所。按照《体育总局等十一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体育赛事活动安全监管服务的意见》及《自治区体育局等六部门关于扎实做好近期体育领域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市体育项目经营活动场所进行检查。

1.是否具备在有效期限内经营场所营业执照。

2.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属地管理和部门监管责任,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措施情况。

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单位内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安全、防灾安全、信息安全等方面管理制度落实及执行情况。

4.安全防范制度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实行整改闭环管理情况,针对容易造成群体性事件的大型体育赛事活动特点,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分级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以及对前期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5.应急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应急组织体系建设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情况,编制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组织应急演练,配备必要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情况,开展事故应急处置的总结评估工作情况。

6.各类体育项目经营场所生活垃圾分类和控制吸烟等工作开展情况。

四、检查流程

(一)抽取检查对象名单。各相关部门依据部门协同监管平台的随机检查事项清单,依职责对全市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活动场所(检查比例不少于总数的10%)和全市体育项目经营活动场所(检查比例不少于总数的10%)进行检查,明确查事项名称、内容、检查依据。

(二)随机匹配检查人员。各相关部门应及时将检查人员名单按照统一的数据标准和格式规范,录入协同监管平台,并进行检查对象与检查人员的随机匹配。各相关部门在人员匹配结束后,要将本部门检查人员匹配情况、检查人员联系方式、检查负责人等内容报送任务发起部门留存备案,并在协同监管平台建立本次跨部门检查任务执法人员子库,以便发起部门随机抽取。抽取的检查人员原则上不得更换,但因岗位调整、工作冲突、身体健康状况等特殊情况无法继续履行检查任务的,经部门分管领导同意后,可委托其他检查人员进行检查。

(三)开展现场检查。严格按照各执法类别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程序进行。检查组组长为发起部门此次检查任务的负责人,按照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的要求,负责检查期间的组织协调管理,组员应当服从组长安排,配合组长工作,按照各自分工完成检查任务。检查过程中,检查人员按照工作职责有序开展检查,分别进行现场检查记录并填写检查记录表。检查过程中要尽量避免对检查对象正常经营过多打扰。

(四)录入检查结果及公示。检查结果分为以下8种,分别是:未发现问题、未按规定公示应当公示的信息、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通过登记的住宿(经营场所)无法联系、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不配合检查情节严重、未发现开展本次检查涉及的经营活动、发现问题待后续处理。此外,发现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可在备注栏目录入相关信息。检查人员根据检查情况,按照本部门、本系统检查工作规范(细则)要求,认定检查结果,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示的原则,于检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分别录入协同监管平台。检查记录一经录入,不得随意修改。检查结果确有错误的,经所在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后进行更正。

(五)检查结果后续处理。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检查对象,各部门要依法采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立案调查等后续处理措施,防止监管脱节。需要作出一般性行政处罚的,各部门要将行政处罚信息录入协同监管平台,并通过平台进行公示。对于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及时查处,及时向社会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及时移送相关部门查处;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及时向司法机关移送。

(六)检查结果运用。各部门在行政审批等工作中,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及相关法规,将检查及后续处理结果信息作为重要考量因素,对有相关违法失信记录的企业和负有责任的企业高管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构筑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社会共治格局。

五、工作要求

(一)周密制定计划,认真抓好落实。检查部门高度重视此次联合检查工作,严格按照检查工作要求,统一部署,积极筹划,精心组织,各责任部门要及时更新本部门的一单两库一细则,确保跨部门联合检查工作顺利进行。

(二)加强沟通联系,密切协调配合。按照联合检查的工作安排,密切协作,做好联合检查的组织实施,确保联合检查有序开展。

  (三)抓好宣传培训,提高社会影响力。检查部门要加强宣传报道,主动公开检查依据、检查主体、检查内容、检查方式,扩大检查工作的社会影响力,鼓励社会公众了解并主动参与检查活动,积极举报、投诉违法行为。

  (四)认真总结经验,形成总结报告。检查组要认真发现联合检查工作中的亮点,总结检查存在的问题以及改良建议,并及时相关情况反馈牵头部门,牵头部门形成书面总结报告

、部门联系人

1.市教育体育局:梁凯华1564778 8533

权文涛15750656734

2.消防救援支队何燕飞(15149776628

3.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丹娜(18047787755

4.市公安局:乔雪婷(8583855

5.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娅娅(8580090

 

 

 

鄂尔多斯市教育体育局      鄂尔多斯市消防救援支队

 

 

 

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鄂尔多斯市公安局

 

 

 

                           鄂尔多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613

 

 

 

 

 

鄂尔多斯市教育体育局办公室             20246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