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审旗交通运输局:
你局上报的《关于Y713纳林河至巴图湾三级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施工图设计和预算审查的请示》(乌交字〔2016〕274号)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局在Y713纳林河至巴图湾公路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路段实施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隐患里程24.1公里。
二、原则同意你局Y713纳林河至巴图湾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一阶段施工图设计,具体实施项目:
1.Y713纳林河至巴图湾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设置△700单柱铝合金标志牌146块,▽700单柱铝合金标志牌80块,Φ600单柱铝合金标志牌6块,施划热熔路面标线2050.35平方米,道口标柱320根,示警桩2430个。
2.新增标志和标线要严格按照《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国标GB5768-2009)的有关规定执行,新增标志牌的形式要与该线现有标志相协调。
3.本项目核准预算总金额108.5440万元。
4.该工程要求2017年完成,请你局抓紧时间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要特别注意施工安全,必要时请当地交警部门配合做好交通管制和疏导工作,确保实施任务按期顺利完成。施工过程中,每月底将实施进展情况以简报形式上报市交通运输局。
5.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完工后,请你局按照交通运输部《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技术指南(试行)》和《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有关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意见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交公路发〔2015〕22号)、《现有公路实施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方案》(交办公路〔2015〕42号)要求,做好工程的总结验收,并提交评价报告。
此复。
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
2016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