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24大路至巴拉贡段公路改建工程建设项目办公室:
你项目办报来《关于拆除沿黄一级公路原有收费站设施的请示》(大巴路办发〔2015〕52号)收悉,经市交通运输局研究决定,同意拆除意见,并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1.同意你项目办提出的拆除方案。全线的七个主线收费站和两个匝道收费站的大棚钢构架、机电设施需拆除,目前只拆除王爱召主线收费站大棚、收费岛和相关的机电部分设施,其余待改建工程投放运营后实施拆除方案。拆除工作应选择专业拆除施工队伍进行施工,保证拆除工作安全。
2.拆除下的设施、设备由施工单位、S24大路至巴拉贡段公路改建工程建设项目办公室和鄂尔多斯市沿黄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共同清点,登记造册后移交鄂尔多斯市沿黄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保管。
3.鄂尔多斯市沿黄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要对接收的设施专门存放,加强看管,防止丢失、遗漏、损坏,造成财产流失。
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
2015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