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关于做好国资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 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等评选工作...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15-06008
  • 发文字号
  • 鄂国资党发〔2015〕14号
  • 成文日期
  • 2015-06-01
  • 发文机关
  •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信息分类
  •     
  • 公开日期
概述   机关党支部、各监管企业党组织:   为纪念中国共产党建党94周年,进一步激励各基层党组织和... 有效性


关于做好国资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 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等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作者:      来源: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黑色 红色 灰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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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党支部、各监管企业党组织:

为纪念中国共产党建党94周年,进一步激励各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推进“为基层服好务,为百姓办实事”主题实践活动,谱写“中国梦”鄂尔多斯新篇章,市国资委党委将于今年“七一”前夕,对机关党支部、各监管企业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纪检委员进行表彰。现就评选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条件是:党组织成立1年以上;坚持学习党的先进理论,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出色地完成党章规定的党的基本任务;积极探索党建工作新路子,创新党建载体,工作富有特色,党组织和党员作用明显,无违法违纪行为;践行“三严三实”,积极开展“为基层服好务,为百姓办实事”主题实践活动;积极参加上级党组织的各项活动,按时足额上交党费;领导班子团结、勤政、廉政,凝聚力和战斗力强,得到党员和群众的拥护。

(二)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是:中共正式党员;牢记党的宗旨,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甘于奉献、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带头转变作风,主动联系服务群众;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事迹突出,在本系统本行业有较大影响,受到广大党员和群众的赞誉。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是:在现任党务工作岗位1年以上;牢记党的宗旨,坚定理想信念。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工作部署;热爱和熟悉党务工作,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和途径,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党性强,作风正,坚持原则,廉洁奉公,敢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勇于同违反党纪的现象作坚决斗争;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四)优秀纪检委员的基本条件是:能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维护党纪国法;在反腐败工作中态度坚决、旗帜鲜明;热爱纪检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勇于奉献的精神;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反腐败工作中,能够按照上级部署,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发挥主观能动性,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工作效果明显。

二、评选表彰的名额

1.先进基层党组织3个;

2.优秀共产党员3名;

3.优秀党务工作者3名;

4.优秀纪检委员1名。

三、推荐要求

(一)推荐和评选工作务求做到认真把关,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公正透明,确保所推荐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先进性和代表性。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要组织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民主测评并公示后上报。机关副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和各监管企业经营管理班子党员领导干部不作为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对象。

(二)推荐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分别填写《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表》、《优秀共产党员推荐表》、《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表》、《优秀纪检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