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驻京联络处:
你单位《关于申请调拨固定资产的报告》(内鄂驻京财字 [2011]10号)已收到,经我委研究,同意将你单位别克GL8商务车(车牌号:京F29162,发动机号:20606161,车辆识别代码:LSGDC82C62S175346,账面原值:329000元)和奥迪牌A6轿车(车牌号:京F07015,发动机号:053987,车辆识别代码:LFVBA24B323008357,账面原值:533183元)调拨给鄂尔多斯市国资运营公司使用。请各相关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具体事宜和调整资产、资金帐目。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