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根据工作安排,针对国务院督查组给鄂尔多斯市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高投公司”)的反馈意见,我委要求高投公司认真梳理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现高投公司上报了《鄂尔多斯市高新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呈送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整改情况的报告》(鄂高投报〔2019〕6号),我委将整改意见呈报如下。
2019年11月21日,收到国务院督查组《关于第二督查组12号整改通知单》。我市高度重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立即研究落实高投公司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整改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8〕14号)中“一、工作要求(二)工作重点”规定,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的主体是大型国有企业(包括政府平台公司)。高投公司是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专门负责鄂尔多斯高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在岗职工19人。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017) ,高投公司属于小型企业(小型商务服务企业从业人员标准为10—100人),且未列入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目录,因此,高投公司不属于此次清欠账款范围,不在统计口径范围。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民营企业纾困解难,市人民政府要求高投公司按照《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直国有企业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方案的通知》(鄂府办发〔2019〕3号),认真开展清欠工作。截至2018年12月底,高投公司拖欠民营企业账款总额为52515.9万元,其中具备偿还条件的债务总额为49666.3万元。2019年以来,陆续完成了10万元以下、50万元以下账款清欠工作,累计清偿账款27552.1万元,清偿率达50%以上,实现年度清理计划的111%,提前完成了2019年度清欠任务。
在收到督查组整改通知后,市人民政府再次严格要求高投公司认真核对拖欠民营企业账款金额,在保证数据正确的前提下,积极寻求化解拖欠民营企业债务的方法,同时研究制定下一年度具体清偿措施。目前,高投公司已制定了具体偿还措施:一是协助民营企业完成工程决算等工作,确保拖欠款项顺利支付。二是针对2020年12月底前资金周转困难的民营企业,与其协商制定可行还款计划,并签订还款协议,明确民营企业应收账款权利,协助其办理应收账款抵押贷款。三是对拖欠债务逐笔制定还款计划,特别是对东源集团公司承建的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产业拓展园一期道路及其配套管网工程项目进行认真梳理和盘点,与其协商制定还款计划并签订还款协议,该项目审计终审金额为34802.6万元,截至2018年12月底拖欠工程款4435.4万元,目前已偿付600万元。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大偿还力度,2019年12月31日前再支付东源集团公司工程款2500万元,清偿率达到70%。剩余工程款1335.4万元将在2020年1月25日前全部付清。
专此报告。
鄂尔多斯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9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