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格尔旗发改委,准格尔旗水利局:
报来《关于申请审批皇甫川流域小东沟1号等32座拦沙坝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的请示》(准水字〔2022〕48号)有关材料收悉。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黄河流域淤地坝建设和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十四五”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水保〔2021〕24号)、《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关于下达国家水网骨干工程专项2022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内发改投字〔2022〕436号)、《鄂尔多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鄂尔多斯市水利局关于下达国家水网骨干工程专项2022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鄂发改农发〔2022〕56号)文件要求,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皇甫川流域小东沟1号等32座拦沙坝工程(2204-150622-04 -01-332467)。
二、实施地点
沙圪堵镇、暖水乡、薛家湾镇。
三、建设单位
准格尔旗水利局。
四、建设内容和规模
皇甫川流域小东沟1号等32座拦沙坝工程合计控制面积60.9平方公里,合计库容1781.56万立方米(其中拦沙库容1101.2万立方米,滞洪库容680.36万立方米),在设计淤积年限内可淤地202.77公顷。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工程总投资9338.37万元,其中工程建设投资8183.67万元,建设征地移民补偿投资1154.7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其中建设征地移民补偿投资由准格尔旗人民政府自行解决。
六、建设年限
2022年。
七、建设管理
要严格按照《关于印发重大水利工程等10 个中央预算内涉农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农经规〔2019〕2028 号)、《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黄土高原地区淤地坝工程安全运用管理的意见》(水保〔2019〕109 号)等有关办法、规定要求,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工程建设取得实效。
八、工程验收及运行管理
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项目法人应及时与管护责任主体办理移交手续,明晰产权,落实管护责任,确保工程长期发挥效益。验收合格后要建立健全日常管护和专项维护相结合的工程管护机制,按照权责明晰、运行有效的原则,明确地方各级政府相关责任,落实管护主体,压实管护责任和管护经费。拦沙工程要纳入当地水利工程防汛体系,明确安全运用管理主体,落实工程防汛行政、巡查、技术“三个责任人”的责任。
九、注意事项
(一)要严格按照批复的项目建设地点、建设内容组织实施,不得随意更改。项目开工前要按照相关法律要求,抓紧落实项目开工条件,确保项目早日建成使用。
(二)中央预算内资金落实到位后方可开工建设,并按要求足额及时配套地方建设资金,要严格按中央下达资金量和建设规模进行建设,要切实管好用好项目建设资金。建设资金要专款专用,专户管理,专帐核算,严禁挤占挪用和滞留。
(三)加强工程管理,认真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各级主管部门加强领导,落实各项责任制,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率。
(四)按时调度项目情况。及时通过国家重大项目库填报项目开工情况,根据工程进展,及时填报资金到位,完成以及支付情况,工程形象进度,竣工验收等信息。
特此批复
附表:准格尔旗黄甫川流域拦沙工程项目表
鄂尔多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