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价格成本调查监审局:
鄂尔多斯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已经批准2020年度决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财务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你单位2020年度决算。
一、基本收支情况
(一)总收支。2020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2.07万元,本年收入65.91万元,本年支出62.46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5.52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65.90万元,本年支出62.44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46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本年支出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本年支出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二、有关工作要求
(一)本批复文件作为你单位对预算执行有关事项进行调整的依据,调整事项涉及会计处理的应当遵循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规定。
(二)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批按现行制度管理,以竣工决算批复数据为准;年度基本建设资金收入支出及结转结余资金不作为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批的依据。
(三)你单位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内财库函〔2021〕38号)等有关要求,务必于2021年9月22日前携带纸质版公开文件(盖公章的公开自查表、公开文字说明和公开表)到市财政国库科对公开内容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在鄂尔多斯市部门决算网络管理平台”中“公开内容采集”上传公开文档和公开表进行网上复审,审核通过后,由部门统一于2021年9月28日在各自门户网站、内蒙古自治区预决算公开平台、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网站统一公开部门决算。经批复的决算,应当在批复后20日内向社会公开,并对有关事项作出说明。建议决算于2021年9月28日公开。
(四)请你单位按照决算审核审计意见,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改进预算编制,规范预算执行和会计核算,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附件:2020年度部门决算批复表
鄂尔多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