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创业投资企业: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统一安排,2020创业投资企业备案年检工作已经启动,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创业投资企业备案年检工作的通知》(内发改财金字[2020] 315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请各备案创投企业,务必于6月10日前按照国家发改委要求完成年检。
二、各备案创投企业于6月5日前向我委财信科提交2019年度企业发展报告,内容应包括企业基本情况、经营情况、经营发展存在问题、政策建议以及是否涉嫌非法集资、二级市场投资和债券投资等违规行为,是否已落实“投资运作过程中的重大事件”及时向备案管理部门报告等重点检查内容。
三、备案创投企业对于防疫抗疫相关的医疗设备、疫苗药品、检测试剂等领域科创企业投入的,请在业务报告中说明。
鄂尔多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4月15日
(联系人:楠丁 邮箱:ordoscxk@163.com
联系电话: 0477-85884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