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鄂尔多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内蒙古蒙发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呼和乌素煤...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17-02285
  • 发文字号
  • 鄂发改基础发〔2017〕156号
  • 成文日期
  • 2017-06-26
  • 发文机关
  •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信息分类
  •     
  • 公开日期
概述   伊金霍洛旗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关于上报内蒙古蒙发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呼和乌素煤炭物流园... 有效性


鄂尔多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内蒙古蒙发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呼和乌素煤炭物流园区铁路集运站建设项目核准的批复

发布时间:      作者:      来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黑色 红色 灰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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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金霍洛旗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关于上报内蒙古蒙发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呼和乌素煤炭物流园区铁路集运站建设项目核准的请示》(伊发改字〔2017〕170号)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伊金霍洛旗地区煤炭外运需求,繁荣区域经济,促进地区经济发展,同意建设内蒙古蒙发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呼和乌素煤炭物流园区铁路集运站建设项目。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建设单位和建设地点

项目建设单位为内蒙古蒙发煤炭有限责任公司。项目位于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伦镇。

(二)主要建设内容与规模

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1.3533公顷,含专用线、集运站、煤炭快速定量装车系统及1.6公里李家塔专用线电气化改造工程。专用线拟从李家塔专用线K4+400外接轨引出,向北沿李家塔专用线东侧引入项目区,在储煤仓西侧设呼和乌素集运站。设计装车能力为5000吨/小时,设计发运量近期为1000万吨/年,远期1500万吨/年。

(三)煤源与建设年限

本项目煤源主要来自呼和乌素和周边煤矿,原煤种类主要为不粘煤,是良好的动力燃料和气化用煤。建设年限2017年—2019年。

(四)项目投资及资金筹措

项目总投资13615.56万元,全部为企业自筹。

三、请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从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节约用地,建设期要加强管理,落实征地拆迁、环境保护、节能等相关政策,确保工程质量。

四、项目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及材料购置等采用公开招标。请项目单位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招投标事宜。

五、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是《鄂尔多斯市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对〈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关于内蒙古蒙发煤炭有限公司呼和乌素煤炭物流园区铁路集运站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备案的函〉的复函》(鄂稳办函〔2017〕11号);《鄂尔多斯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内蒙古蒙发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呼和乌素煤炭物流园区铁路集运站项目建设用地预审意见》(鄂国土资发〔2016〕327号);《鄂尔多斯市规划局铁路办公室关于呼和乌素煤炭物流园区铁路集运站项目选址的批复》(鄂规发函〔2017〕38号);《鄂尔多斯市地方铁路办公室关于新建呼和乌素煤炭物流园区铁路集运站工程审查意见的函》(鄂铁办函〔2016〕27号);《鄂尔多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内蒙古蒙发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呼和乌素煤炭物流园区铁路集运站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的批复》(鄂发改环资发〔2016〕287号)。

六、请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相关土地使用、安全生产等手续。

七、本核准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此复

鄂尔多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