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旗区财政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精神,支持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根据2025年预算安排和市民委分配意见,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下达2025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1400万元(具体明细见附件)。本次下达资金支出时请列入“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科目。
请严格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及时将资金拨付到位,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同时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要求,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附件:1.2025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分配表
2.2025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鄂尔多斯市财政局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