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 索 引 号
  • 000014349/
  • 发文字号
  • 鄂府发〔2007〕20号
  • 成文日期
  • 2007-04-06
  • 发文机关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信息分类
  • 卫生、体育、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    
  • 公开日期
概述   各旗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大企事业单位:   现将《鄂尔多斯市社会... 有效性 0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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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旗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大企事业单位:

  现将《鄂尔多斯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四月六日

  鄂尔多斯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为规范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鄂尔多斯市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关于“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内蒙古自治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坚持制度创新、体制创新和机制创新,遵循市场经济规则,按照“加强整治、完善制度、优化环境、分步推进”的原则,一手抓整顿和规范信用秩序,一手抓建立和健全信用体系,加快“信用鄂尔多斯”建设步伐。以建设鄂尔多斯市社会信用体系为契机,建立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不断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一是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全社会广泛参与。建立和完善信用规章和制度体系,发挥市场力量,通过市场运作,依法建立开放的诚信体系,培育有序的信用市场。二是统筹规划,统一标准,分工合作。在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的基础上,抓紧制定信用信息采集技术标准和信用报告标准文本,逐步实现信用建设的专业化、标准化。各级各部门要通力协作,共同参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三是突出重点,分层推进,分步实施。以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为重点,分阶段实施,先试点后铺开,逐步形成覆盖全市的联合征信网络和监管体系。四是注重实效。信用体系建设要结合鄂尔多斯市实际,注重可操作性和有效性,同时要有战略性和前瞻性,便于与全自治区乃至全国信用体系建设系统接轨联通。

  (三)总体目标:社会公民的道德水准、企业信用管理水平和政府部门的公信力显著提高,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基本形成;信用建设制度体系基本完善;建立统一的信用信息发布平台;制定统一的企业、个人信用评估标准和办法;对各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违规违法行为形成有效的社会联防和制约惩戒机制相结合的长效机制;信用服务行业监督管理体制基本形成;面向企业和个人、覆盖经济社会生活各个方面的社会信用体系基本建立。

  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主要任务和实施步骤

  (一)加强机构建设,成立鄂尔多斯市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保证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落到实处。市金融办公室作为地方信用体系建设的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的征信工作并对信用服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旗区相应成立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通过机构建设有效地对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进行协调、指导、决策。

  (二)制定方案,完善制度。制定出台《鄂尔多斯市社会信用信息征集、披露管理暂行办法》。建立健全信用制度和信用相关标准,出台信用征集、信用评估、信用查询、信用公示、信用监管等管理制度。推动人民银行已制定的征信数据元标准等一系列征信标准的实施。

  (三)做好全市中小企业信用评级工作。首先通过引进国内知名的信用评级中介机构对全市拟进入自治区“千户百亿”成长计划的中小企业进行评级,然后逐步辐射到所有有融资贷款需求的中小企业,将评估数据统一汇总形成地区的信用平台。一方面对中小企业的信用等级实施动态管理,另一方面积极向各金融机构推荐质量优良的中小企业,使其尽快得到信贷支持。

  (四)建立和完善企业信用体系。作为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中小企业信用评级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企业信用数据库,建立个体工商户信用体系,改进和完善企业信用公示系统。具体分六步走:一是考察调研,完善企业信用管理体系的框架,研究企业信用信息发布披露、社会咨询、网络链接、信息共享的法律依据和基本要求。二是建立工商系统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建立和完善对企业的登记行为、交易行为、市场运作、广告发布、合同管理及著名企业、知名商品保护等的信用管理体系。三是整合相关部门企业信用信息。研究解决与涉及企业信用管理和评价的政府其他部门、金融机构、中介机构的信息沟通、数据共享、网络链接等事宜,逐步拓展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平台。四是抓好企业信用数据系统的应用。安装并推广使用企业信用数据系统应用软件,对外开展企业信用信息咨询业务。五是建立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制定科学、规范的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及评价标准,开展企业信用评估业务。六是依照《中国人民银行信用评级管理指导意见》,制定科学规范的企业信用法规体系。

  (五)建立全面的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开展对个人信用体系的征集工作。市金融办公室协调市档案局和人民银行建立贯通旗区的用于识别企业、个人身份,全面反映企业及个人经济状况、履约能力、商业信誉等信用记录和信用状况的信用信息基本数据库。要将分散在工商、税务、公安、司法、财政、审计、质检、建设、环保等部门的非信贷信用信息集中起来建立非信贷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逐步和人民银行的信贷信用基础数据库实现共享,并逐步实现和自治区信用信息数据库的纵向联通及和其他各盟市信用信息数据库的横向连接,最终实现全区信用信息的资源共享。

  (六)做好在我市东胜区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为了改善农村社会整体信用环境,从根本上解决我市农牧区信贷难、融资难的问题,为自治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借鉴,自治区金融办公室拟选择我市东胜区作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试点地区。试点地区主要是对乡镇企业、个人及村、镇的信用状况评定等级,并建立征信系统,向银行及有关部门提供可靠的信用服务,最终在我市建立农村信用体系。

  三、市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市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向市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市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汇总分析,形成企业信用评级、信用信息发布及信用查询服务的基础材料。各行政机关和有关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积极配合,按照信用信息目录及时向市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有关信息。

  工商部门提供企业工商注册基本资料(包括变更登记、年检情况等)、争创著名商标及中国驰名商标、重合同守信用以及查处违法案件等信息。

  统计部门提供企业资产负债、财务经营、统计违法及其他奖惩记录等信息。

  质监部门提供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质量认证、产品许可证、执行标准、国家免检、原产地保护、监督抽查、质量违法处理及其他奖惩记录等信息。

  经贸部门提供企业技术创新、技术改造、经营管理信息。

  税务部门提供企业税收征管信息(包括企业税务登记、欠税、纳税信用等级等)、稽查信息(包括偷税、逃税、抗税、骗税等)及其他奖惩记录等信息。

  环保部门提供企业清洁生产、环境保护、污染排放、环保执法及其他奖惩记录等信息。

  民政部门提供福利企业年检年审及其他奖惩记录等信息。

  劳动保障部门提供劳动技能培训机构、劳务中介组织、企业与劳动者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以及其他奖惩记录等信息。

  建设部门提供有关企业资质、质量安全事故责任、工程款结算及其他奖惩记录;有关企业及个人招投标违规记录等信息。

  通信部门提供有关业务资质认定、专项技术认定、话费缴纳及其他奖惩记录等信息。

  电力部门提供电费缴纳及其他奖惩记录等信息。

  科技部门提供技术鉴定、知识产权保护及其他奖惩记录等信息。

  农、林等部门提供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执行质量安全标准及其他奖惩记录等信息。

  商务部门提供进出口企业代码、核定经营商品经营资格及进出口许可证、资格证书年审及其他奖惩记录等信息。

  物价部门提供价格信得过单位、价格违法及其他奖惩记录等信息。

  交通部门提供道路、水路运输经营业务运输许可证及资质、营运证、规费缴纳、运输服务质量及其他奖惩记录等信息。

  食品药品监督部门提供企业经营许可证、批准文号、广告失实或非法及其他奖惩记录等信息。

  文化部门提供有关企业经营许可证及其他奖惩记录等信息。

  人民银行提供企业信贷业务、金融资信等级等信息。

  人民法院提供逃废金融债务和金融违法等信息。

  其他行政机关以及负有行政管理职能的机构提供相关企业、中介机构的信用信息。

  四、工作要求

  (一)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明确专人负责,制定具体方案,抓好工作落实。在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和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的基础上,以建立信用中心和开发网络征信平台及数据库系统为重点。要加强调查研究,制定切合我市实际的企业信用建设、监管等方面的规范制度。

  (二)各级各部门要制定宣传计划,广泛开展企业信用建设宣传活动。各新闻媒体要积极参与信用建设工作,开辟信用宣传专栏和新闻窗口,宣传报道信用建设的目的和意义、主要目标任务和措施等,广泛报道诚实守信的优秀企业,剖析失信现象。要努力增强全市企业信用意识,发动社会各界积极关心、支持和参与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全市建设诚信企业的浓厚氛围。

  (三)各级各部门要积极开拓和培育信用市场,适时吸纳社会法人和民营资本参与我市企业信用建设,组建征信公司,进行市场化运作和企业化经营。要积极推动信用中介服务机构建设,逐步培育以清晰完备的信用记录、信用评级、信用信息网络为基础的面向社会的征信服务市场。要不断培育企业信用产品的市场需求,扩大信用调查、信用评估等终端信用产品范围,逐步由行政手段转为市场手段推动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要加强监管,逐步建立企业失信惩罚机制,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强化企业信用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