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听安排
1月10日(星期五)下午14:30—16:30市生态环境局局长苏雅拉图
接听范围
市生态环境局主要职能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基本制度,落实自治区关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政策规定。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减排目标的落实。负责提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权限审查市本级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组织开展生态环境执法检查活动。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开展生态环境国际合作交流,研究提出国际生态环境合作中涉及鄂尔多斯市有关问题的建议,参与处理涉外生态环境事务。
届时欢迎广大企业和群众拨打“12345—2—3”局长专线,反映市生态环境局职能职责范围内的问题、提出建议。局长专线非接待时间不对外开通。
特此通告
鄂尔多斯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2025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