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动时间
本活动所有时间均以北京时间为准。活动期间为2020年6月5日10时00分至2020年6月29日10时00分。
二、消费券使用商户范围
(1)餐饮消费券
在康巴什区注册、已开通微信商业支付功能、已参与第一期活动的餐饮行业相关实体经营商家。
(2)通用消费券
在康巴什区注册、已开通微信商业支付功能的生活服务行业相关实体经营商家(包含餐饮)。
三、消费券使用规则
(1)有效期:自领取之日起14个自然日内有效,具体以券面显示为准,过期无法使用。
(2)单笔支付仅限使用1张消费券。消费券不设找零,不可重复使用,不可拆分使用,不能转让、转售、转赠,不兑现,伪造或变造无效。
(3)仅可通过微信支付平台,在指定门店或商家线下消费时,在最终支付环节通过微信支付抵扣使用。
(4)如对具体商家或门店能否使用消费券有疑问,可详询商家或门店。
四、退款规则
(1)如遇退单或退款情况,退款金额以用户实际支付金额为限。
(2)当用户使用消费券的交易发生全额退款时:
①若消费券仍处于有效期内,消费券退还至用户微信卡包,用户可继续使用该消费券。
②若消费券已过有效期,消费券不退回。
(3)当用户使用消费券的交易发生部分退款时,退款资金按照用户实际支付金额与消费券金额的比例,分别退回用户及制券方,无论消费券是否处于有效期内,消费券不退回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