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官方微信

首页>互动>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便民通告
市总工会2019年度“金秋助学”启动!8月23日前可申请
发布时间:2019-08-02 15:28:00      作者:      来源:鄂尔多斯市总工会...      【  保存
  打印       
分享到:
       

 为缓解困难职工家庭子女上学困难问题,进一步做好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鄂尔多斯市总工会2019年“金秋助学”活动已全面启动。

 

 

鄂尔多斯市总工会2019年“金秋助学”活动

 

截止日期

 

2019年8月23日

 

情况说明

 

符合工会“金秋助学”标准的城市困难职工家庭请于2019年8月23日之前与本人工作单位工会提出申请,由工作单位工会审核后上报至市总工会,8月23日以后申报的符合救助标准的金秋助学档案,2019年将不予救助(顺延至2020年),请符合条件的职工家庭抓紧时间申报。按照属地原则,各旗区金秋助学活动请与旗区总工会咨询。

 

资助对象

 

鄂尔多斯市困难职工家庭

 

认定标准:由于患病、子女上学、残疾、单亲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农牧民工)家庭,家庭可支配收入由于患病、子女上学、残疾及其他特殊原因等造成支出费用/家庭总人口≤当地低保标准1.5倍(鄂尔多斯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675元/月)。

 

注:“子女上学”是指2019年考入大中专院校或仍在大中专院校就读尚未毕业的困难职工子女;农牧民工家庭是指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加入工会组织、按务工地标准且符合上述条件的农牧民工家庭。

 

申请材料

 

1)困难职工精准帮扶档案一份(需前往鄂尔多斯市职工服务中心领取);

2)困难职工本人劳动合同复印件一份;

3)困难职工本人及子女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困难职工子女录取通知书、在校证明、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困难职工本人及配偶近六个月工资流水一份;

6)困难职工配偶无业的,需要提供困难职工所居住社区或工作单位开具的无业证明一份;

7)困难职工在精准帮扶档案家庭成员中填写父母或配偶父母以及其他亲属的,需要提供困难职工所居住社区开具的居住、赡养证明;

8)困难职工本人鄂尔多斯银行银行卡一张;

9)困难职工所在单位公示表一份。

 

救助标准

 

对政府助学体系暂未覆盖,或已覆盖但需要进一步救助的低收入困难职工家庭子女,为其提供学费、生活费救助资金,从经济上帮助解决入学难的困境。对特别困难的城市困难职工家庭,可以对其进行跟踪助学。除给予补助资金外,可帮助受助对象申请助学贷款、提供勤工俭学、实习就业机会、进行心理辅导等多种形式的助学救助服务。

 

请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家庭抓紧时间申报

 

符合助学条件的困难职工家庭,按属地原则到所在地区办理助学申请登记手续。如有疑问,可与所在地区联系。

 

注意事项

 

1)各困难职工请与所在单位工会联系,救助不接受困难职工自行前来申请。

 

2)困难职工本人及单位需对所递交材料真实性负责,如有通过弄虚作假手段骗取救助金的,一经发现,将追缴已发放救助金,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交由公安机关查处。

转载声明:转载请注明出处并做回链

主办: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承办:鄂尔多斯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1506000004     蒙ICP17002409号-2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477-8581170(工作时间)

建议使用:1920×1080分辨率 建议使用IE9以上浏览器

邮箱:ordosxxbs@163.com

   蒙公网安备 1506030200017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