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标准化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管局决定对《鲤鱼池塘养殖技术规程》《盐碱水南美白对虾养殖技术规程》《草鱼池塘养殖技术规程》《鄂尔多斯灌木林碳汇计量与监测技术规程》4项鄂尔多斯市地方标准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5年2月2日前将《地方标准公开征求意见表》(附件5)反馈至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逾期视为无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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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biaozhunhuake@163.com
联系人:何蓉
附件:1.《鲤鱼池塘养殖技术规程》标准文本及编制说明
2.《盐碱水南美白对虾养殖技术规程》标准文本及编制说明
3.《草鱼池塘养殖技术规程》标准文本及编制说明
4.《鄂尔多斯灌木林碳汇计量与监测技术规程》标准文本及编制说明
5.地方标准公开征求意见表
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2日
附件1.1《鲤鱼池塘养殖技术规程》.docx
附件1.2《鲤鱼池塘养殖技术规程》编制说明.docx
附件2.1《盐碱水南美白对虾养殖技术规程》.docx
附件2.2《盐碱水南美白对虾养殖技术规程》编制说明.docx
附件3.1《草鱼池塘养殖技术规程》.docx
附件3.2《草鱼池塘养殖技术规程》编制说明.docx
附件4.1:《鄂尔多斯灌木林碳汇计量与监测技术规程》.docx
附件4.2:《鄂尔多斯灌木林碳汇计量与监测技术规程》编制说明.docx
附件5:地方标准公开征求意见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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