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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委社会工作部 鄂尔多斯市司法局
关于公开征集2025年立法建议项目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4-09-03 15:10:00      作者:      来源:      【  】【黑色 红色 灰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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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扩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地方立法的参与度,增强立法的适应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提高立法质量,更好地集中民智,体现民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章制定程序条例》以及《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制定规章程序规定》的有关要求,现向社会公开征集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2025年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立法建议项目。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立足市委的决策部署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结合鄂尔多斯实际和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围绕城乡建设与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保护、基层治理等方面的事项迫切需要立法解决的问题,提出2025年度鄂尔多斯市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制定、修改、废止的项目建议,体现地方特色,回应人民群众的重大关切。 

  二、征集时间 

  自通告之日起到2024年10月10日。 

  三、征集对象 

  全市各级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以及公民个人均可以提出立法建议项目。 

  四、征集项目 

  (一)由鄂尔多斯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建议项目。包括: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作具体规定的事项;属于地方性事务需要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事项。 

  (二)由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制定的政府规章建议项目。包括: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规定需要制定规章的事项;属于本行政区域的具体行政管理事项。 

  (三)对鄂尔多斯市已颁布实施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可结合实际提出修改、废止的立法建议。 

  五、征集要求 

  (一)立法项目建议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符合鄂尔多斯市立法权限法定要求,适应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 

  (二)立法项目建议原则包含以下内容:1立法项目的名称;(2立法的必要性;(3立法依据;(4)立法的可行性;(5需要通过立法解决的主要问题以及拟规范的主要内容等。已经调论证或者形成草案的,欢迎提交调论证资料、草案以及立法参阅材料等。 

  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提出立法建议项目,可以只提出立法项目名称和主要理由 

  (三)提交立法建议项目的,单位请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个人请注明姓名和联系方式。 

  六、参与方式 

  (一)长按识别二维码前往留言 

  (二维码图) 

    

  (二)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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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件信函 

   人:市委社会工作部  刘祚 

  市司法局  郑军 

  联系电话:0477-8322083;18148376888。 

  电子邮箱:eedssfj_lfk@163.com(邮箱号名称为鄂尔多斯司法局首字母下划线立法科首字母)。 

      址: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国泰商务广场CBD-T5-712办公室。 

  对征集到的立法建议项目,鄂尔多斯市委社会工作部和鄂尔多斯市司法局将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认真研究、评估、论证,按照有关规定纳入2025年鄂尔多斯市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立法计划建议项目,并对建议项目采纳情况及时向社会反馈。 

  鄂尔多斯市委社会工作部 

  鄂尔多斯市司法局 

  2024年8月22日 

转摘声明:转摘请注明出处并做回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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