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国办发〔2017〕24号)、《内蒙古自治区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内政办发〔2017〕81号)、《2017年鄂尔多斯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鄂府办发〔2017〕88号)的要求编制,本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开展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投诉情况及处理结果、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或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在“鄂尔多斯政务服务中心”政府门户网站(zwfwzx.ordos.gov.cn)和公布并提供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鄂尔多斯市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室联系(地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湖滨路;邮编:017000;电话:8581119)。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2017年我中心认真贯彻落实政务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全面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机制。在畅通信息渠道、打造公开透明政府方面做了一些扎实工作,加大了政务信息的公开力度,不断创新公开载体,完善公布内容,规范公开程序,强化公开监督,提高政务信息的公开质量。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等原则,坚持把主动公开作为一项常态工作,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布流程,确保公布信息准确、规范,提高信息公开数量和质量,为方便群众办事。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市政务服务中心领导班子对政务公开工作十分重视,建立健全工作机构,集体研究重大事项,确定专人管理负责。今年,我们围绕市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要点,明确了年度政务公开的重点,加强机关及窗口政务公开工作的队伍建设,开展工作交流、培训,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到人。
(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更新完善情况。为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对政务公开的范围、政务公开的内容、政务公开的形式、政务公开的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按照相关要求一年至少更新一次。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作为政务公开目录的重点,每年按照相关要求及时更新目录内容,加大政务公开的力度,确保政府信息能及时、依法、有效地公开。
(三)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制度情况。为使政务公开工作开展得扎实有效,在狠抓进驻窗口制约机制的同时,抓好外部监督制约机制的完善,逐步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
(四)政务公开落实情况。为了保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能够及时准确获取政府信息,市政务服务中心积极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在中心休息等候区提供电脑,方便公众通过网络查询政府公开信息;市本级网上政务服务大厅已全面建成并投入使用,极大地方便了投资者、企业、群众获取政府公开信息,并可以通过电子政务大厅进行网上查询、网上预审、网上审批等服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推进常态化政务公开工作
2017年,中心网站公开文件5份,公开动态信息198条,党建信息31条,鄂尔多斯在线发布信息47条,鄂尔多斯日报刊发信息5条,自治区政府网站发布信息5条,微信公众平台发布信息79条。
(二)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
一是开展旗区行政权力清单变更备案工作,加强权力清单的统筹管理和实时监督。与市直部门就权力清单调整情况进行主动对接,依据国务院、自治区有关文件进行审核确认,确保权力清单的准确性。2017年7月,按照国务院第四次大督查要求,梳理汇总相关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和下放目录,并对照权力清单进行核实,协调29个部门在“清单动态管理系统”上共删除131 项行政审批事项。配合相关部门对国务院、自治区、我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