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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2-03-21 11:29:00      作者:      来源:      【  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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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的通知》(内政办发〔201128号)的相关要求编制。主要内容由基本概况、主要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组成。本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1111日至20111231日。 

  一、基本概况 

  2011年度,鄂尔多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真贯彻执行《条例》,加强领导,建立机制,完善制度,狠抓落实,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强化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高度重视电子政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适时调整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确定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主任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并将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为政务公开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修订完善了《鄂尔多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规范了政务公开流程,要求局各科室完善工作流程、严格执行落实。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便捷服务。在制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基础上,充分利用鄂尔多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公开办公室电话和传真电话,全体干部职工认真接待来访,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本局政府信息。四是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范围。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中办发〔201122号)精神,重点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重要部署等,不断拓宽政务公开范围,最大限度地方便城乡群众。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1年,我局共计主动公开信息数148条,动态类信息102条,占68.92%;公告通告类信息7条,占5.73%;行政许可类信息24条,占16.22%;党建类类信息4条,占2.70%;创先争优类信息6条,占4.05%;其它类信息53.38%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在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中,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程序,年内无依申请公开信息。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2011年度,本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而引起的行政复议案件,没有发生行政诉讼案件。 

  三、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管理体制、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实效等方面还存在很多不足。主要是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有待进一步细化,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和规范,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进一步改进:一是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及时、规范做好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二是加强和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三是信息公开工作专业性、技术性较强,单位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非专业人员,公开工作时好时坏,需加强业务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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