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编制,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发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五部分组成。
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日期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鄂尔多斯市林业局门户网站(http://www.ordosly.gov.c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市林业局宣传办公室联系(地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鄂尔多斯市林业局,邮编:017000,电话:8580298,电子邮箱:erdoslyj_xcb@126.com)。
一、概述
2016年,我局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信息公开的相关制度要求,安排专人负责信息的发布和上报工作,信息公开紧紧围绕“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生态文明、推动科学发展”的总体要求,锐意改革,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圆满完成了市政府规定的信息公开数量任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局宣传工作依托国家和地方林业重点工程,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注重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并举,以春季义务植树以及村村绿化为切入点,利用各级媒体,加强重点宣传,在全市营造植绿护绿的良好氛围。截至10月31日,共在中央、自治区、市级新闻媒体发稿105篇,其中《中国绿色时报》发稿10篇,《内蒙古日报》发稿6篇,新华网发稿25篇,《鄂尔多斯日报》发稿40篇,鄂尔多斯发布发稿26篇。在义务植树活动期间,积极与新华网及鄂尔多斯发布等新型媒体合作推出义务植树专题宣传活动,宣传今春义务植树成效,共发稿13篇,图片50余张,树立了良好的外宣形象。举办了“习近平总书记生态经典语录全民书法大赛”,共收集到社会各界软笔/硬笔书法作品200余幅,营造了全民关注生态,关心生态,投身生态建设的良好氛围。开展生态文明建设“进机关单位、进农村牧区、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的“六进”活动。微信平台“鄂尔多斯林业发布”,共发稿474余篇;出版《绿色鄂尔多斯》杂志3期,与鄂尔多斯日报合作推出“义务植树”和“爱鸟周”及“防治荒漠化日”及“全民书法大赛作品展”专题报道4期,鄂尔多斯林业网共发稿628篇。协调组织内蒙古电视台、鄂尔多斯电视台、电台等多家新闻媒体深入宣传报道30余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本年度无单位和个人对本局提交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提供政府信息暂时未收取任何费用或发生减免。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发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出现投诉、复议、诉讼情况。
鄂尔多斯市林业局
2017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