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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旅发委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9-03-29 00:00:00      作者:杨旭平      来源:      【  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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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鄂尔多斯市旅发委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鄂尔多斯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和鄂尔多斯市旅游局门户网站公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鄂尔多斯市旅发委办公室联系(地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CBD大楼T5 1715室,邮编:017000,电话:0477-858537,传真:0477-8588537,电子邮箱:xx8588537@163.com)。

一、政务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2018年,市旅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结合全市旅游工作实际,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以依法行政、提高效能、促进反腐倡廉和建设服务型机关为目标,全面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切实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为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开展,继续由局党组书记、主任王凯任组长,局党组成员、副主任苏永华任常务副组长,各旗区旅游局局长,各科室、二级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鄂尔多斯市旅游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责任体制。政务公开由市旅游信息中心专门负责,并配有专人组织实施。

(二)健全工作制度,强化管理。为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大力实施旅游信息化带动战略,提高产业效益,切实提高我委电子政务和全市旅游信息化建设水平,推进全市旅游行业的政务公开、旅游信息资源共享和旅游网络营销,我委制定了《全市旅游行业电子政务建设工作方案》,适时修订了《鄂尔多斯市旅游局机关工作制度》,制定了《鄂尔多斯市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鄂尔多斯旅游网安全管理制度》、《网络舆情预警机制及应对预案》,建立健全了电子政务和旅游信息化建设工作制度,确保电子政务和旅游信息化工作有序开展。

(三)加快硬件配套建设,强化网络建设与管理。为有效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大力实施旅游信息化带动战略,充分发挥信息化对旅游业发展的重要作用,及时更新了机关电子政务建设的有关设备,完善电子政务硬件配套建设,确保工作正常开展。严格落实保密规定,按照有关部门要求,购买必要的正版系统,对国际互联网和内网分别联接,实行严格的物理隔离,确保信息安全。

(四)加强平台建设。鄂尔多斯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官方网站重新改版建设,设置政务公开专栏,完善公开制度、目录、指南等分栏,指定专人负责,及时、准确、全面公开政府信息,确保网站运行安全。同时,加强官微、官博、头条号等客户端建设,现运行转台良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8年,我委发布综合类信息1200余条,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共计200余条,公开内容涉及机构职能、行政职责、业务动态、人事变动、财政类信息等,信息公开严格按照信息公开制度要求,未公开涉密内容,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失泄密事件。公开渠道以网站、微博、微信等创新载体为主,信息简报、公告栏等传统公开形式为辅,采取多种公开形式保证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一是及时对我局官网及官方微博、微信、APP客户端进行维护和更新,充分利用网站、微博、微信、APP客户端等渠道提升政务公开水平。通过科学编排公开目录、丰富网站内容、优化访问界面等方式进一步提高了网站关注度。二是定期在政府信息公开网和单位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公开当年财务预决算情况,保证资金使用公开透明。三是巩固传统公开平台建设,通过公告信息栏公开我委近期政务工作动态。

三、依申请公开及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我委未收到依申请公开请求,未收到针对我委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政务公开举报投诉。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8年,我委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尚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深入全面;主动公开工作的日常化、常态化有待进一步加强等问题。

2018年,我委将继续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人员业务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在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宽度和广度的同时,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在强化信息的时效性和工作规范化等方面下功夫,及时更新信息内容、提高信息质量,使社会公众能及时、准确获得我市旅游信息服务。

  

  鄂尔多斯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9年2月19日

  

  2018年度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统计表

序号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1

一、主动公开情况

 

2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数(不同渠道发相同信息计1条)

268

3

其中,规范性文件数

82

4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5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发布的政府信息情况

   

6

1.在本部门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268

7

2.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243

8

3.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268

9

4.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459

10

二、回应解读情况

 

11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10

12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3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次数

3

14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3

15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或电视问政访谈数

1

16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在线访谈或电视问政访谈数

1

17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6

18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27

19

5.其它方式回应事件数

36

2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1

(一)收到申请数

0

22

1.当面申请数

0

23

2.传真申请数

0

24

3.网络申请数

0

25

4.信函申请数

0

26

(二)申请办结数

0

27

1.按时办结数

0

28

2.延期办结数

0

29

(三)答复申请数

0

3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31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2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33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4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35

涉及商业秘密

0

36

涉及个人隐私

0

37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38

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所指应公开的政府信息

0

39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4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41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42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43

8.告知通过其它途径办理数

0

44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45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46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47

(三)其它情形数

0

48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49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5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51

(三)其它情形数

0

52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53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54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55

(一)政务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56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2

57

(三)从事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数

6

58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门户网站工作人员数)

3

59

2.兼职人员数

3

60

(四)政务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维护等其它方面的经费)

万元

2

61

九、政务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62

(一)召开政务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3

63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

1

64

(三)接受培训人数

人次

60

65

十、部门设立实体、网上办事大厅情况

 

66

(一)是否设立实体办事大厅

是/否

67

(二)实体办事大厅办理事项内容(可附页说明)

   

68

(三)是否与监察系统联网

是/否

69

(四)部门网站是否具备网上办事功能

是/否

70

(五)网上办理事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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