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特编制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予以公布。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组成。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报告在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年度报告栏目中公开发布。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联系。(地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市生态环境局大楼;邮编:017000;电话:0477-5111796;电子邮箱:eedshbjbgs2022@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和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的坚强领导下,市生态环境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时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主动公开各类生态环境保护政务信息,着力满足公众对生态环境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的需要。
(一)主动公开情况
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微博等政务新媒体载体,依法、及时、全面公开政府信息。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59条,其中新闻动态信息421条,重点领域、污染防治等业务信息984条,政策解读2条,各类生态环境质量信息72条,办理局长信箱和在线咨询共9条,网上征集和调查共3次等。全年召开新闻发布会4次。通过微信、微博平台累计发稿1782篇,阅读量约30.7万。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全年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6件,其中本年度办理依申请公开35件,全部依法依规予以答复,及时办结率100%;结转2024年1件,2022年结转3件,均办理完毕。全年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和网络安全责任制,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机制,要求每篇稿件和政务信息发布前需填写《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以及分管领导审核签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分级审核、先审后发”流程,及时调整信息发布权限,严把信息审核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全面完成门户网站改版及适老化无障碍改造升级工作,为广大网民朋友、老年人及特殊群体便捷获取政府信息、政务服务以及更好的新版用户体验。积极配合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完成IPV6改造工作。积极配合全市“优化职能职责优化工作流程”专项行动,承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8项下放事项并在政务服务平台、“互联网+监管”系统进行了认领和在线办理工作。新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习近平总书记内蒙古行”等专栏。
(五)监督保障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规定,严格按照鄂尔多斯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对依法申请公开工作、在线咨询、局长信箱留言等内容,及时进行受理、办结,避免出现因答复不规范、超过时间节点等情况发生行政复议、诉讼等情况。配合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对门户网站进行监测检查,及时整改错敏词、外链、错链,动态维护更新相关栏目,确保信息公开时效性、及时性、完整性。2023年节假日、两会等重要时期门户网站实行网络值班制度,切实保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稳定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 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2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3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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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286 |
||
行政强制 |
1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8 |
3 |
0 |
5 |
0 |
0 |
36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0 |
0 |
1 |
0 |
0 |
3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3 |
2 |
0 |
4 |
0 |
0 |
19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4 |
0 |
0 |
0 |
0 |
0 |
4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1 |
0 |
0 |
1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0 |
1 |
0 |
1 |
0 |
0 |
12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29 |
3 |
0 |
6 |
0 |
0 |
38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1 |
0 |
0 |
0 |
0 |
0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的规范性有待加强,少数信息存在错敏词、不规范或链接外链错误。二是网站适老化无障碍改造升级工作较为滞后。三是政策解读工作力度较弱,政策解读形式需要进一步丰富,部分公开信息对照文件解答,专业性强,不便于公众理解。
(二)改进情况
一是加强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的审核、校对,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分级审核、先审后发”流程,及时调整信息发布权限,严把信息审核关,有效利用第三方文本事前检测功能,确保发布的信息内容准确、表述规范。2023年下半年错敏词检出率明显降低。二是继续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持续推进网站适老化及无障碍功能改造,助力门户网站建设迈上新台阶,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更多更好的无障碍生态环境信息服务,进一步消除特殊群体所面临的“数字鸿沟”,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2023年网站改版、适老化及无障碍功能改造全部上线。三是及时通过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平台发布以文字为主、图文并茂、音频和视频为辅的形式解读政策,现已编制完成2份政策文件的解读,拟近日进行审核并发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3年我局无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全年共收到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22件,均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毕。
(三)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务公开工作相关要求,把政务公开工作与生态环境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同推进,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紧紧围绕重点领域工作加强公开,进一步提高生态环境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确保年度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一方面进一步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相关责任科室、二级单位通过网站及时准确完成了主动公开及依申请公开的相关公示和回复;科技与财务科年度预算、决算情况均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完成挂网公布;法规与标准科按上级部门要求完成了我市重大生态环境保护政策解读的编制、审查和公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严格完成重点污染源企业名录公示、各季度双随机抽查、行政处罚强制公示等各项工作;行政审批科及时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受理、审批和公示。监测科按月公示我市大气、水质及土壤等环境质量报告等。另一方面充分利用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优势,开展生态环境政务公开和特色宣传。开展“世界地球日”“世界水日”“践行绿色低碳理念,共建和谐无废校园”等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共计114次,参与人数万余人。深入生态环境友好学校、企业社区及生态环境教育基地通过现场讲解、实地参观、答疑解惑等方式,为公众参与环保搭建平台、架起桥梁,进一步提高了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积极性。截至目前,我市4个国家级环保设施公众开放单位通过线下形式开展公众开放活动10次,参与人数约200余人次。以生态环境部发布的“中国生态环境保护吉祥物”“小山小水”和鄂尔多斯市建筑及风景手绘图为元素,创新制作出18个动图表情包,以生态文明理念与区域特色元素融合的方式烘托宣传氛围,多维度、多视角,生动展现了鄂尔多斯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效。编制印发了《鄂尔多斯市“无废细胞”创建行动实施方案(试行)》,确定了“十四五”时期创建“无废工厂”“无废园区”“无废校园”“无废饭店”“无废景区”“无废社区”“无废商场”“无废医院”“无废机关”“无废工地”等十大类300个细胞的创建工作目标,2023年复核认定107个“无废细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