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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0 15:56:31      作者:任雨桐      来源:鄂尔多斯市发展和...      【  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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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鄂尔多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处理结果情况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4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鄂尔多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鄂尔多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系。(地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党政大楼B座10楼;邮编:017000;电话:0477-8588066)。  

一、总体情况

根据市委、市政府部署,我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增强社会公信力为核心,全面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委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通过优化信息公开渠道、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强化信息公开监督等措施,不断推动发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方面。一是按照法定要求,主动公开了机构职能、领导分工、内设科室和直属单位等信息,方便企业群众咨询办事。二是公开了政府网站年度工作报告、法治政府年度建设情况、人大提案政协建议办理情况等内容。三是将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及“三公经费”财政预算安排情况按时在门户网站上进行了公示。四是2024年以来通过文字、图文进行政策解读10次。

依申请公开方面。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履行政务公开职责,将信息公开与业务工作相融合,规范化、常态化推开各项工作,严格执行我委各项信息公开制度,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积极面对社会评议,公开举报监督电话、公布责任追究结果。通过政府网站、信函、电子邮件等多种渠道受理申请,确保申请渠道畅通无阻。2024年我委共受理政府信息依公开申请46件,收到申请后我委第一时间与申请人进行沟通对接,并进行了妥善的答复,得到了申请人的一致认可。

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严格规范信息报送程序,委内工作动态、重大会议信息由相关科室负责提供,经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审签后报综合保障中心发稿。

平台建设方面。高度重视政务公开与网站建设,将发改委门户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的主阵地,全年稳定运行。2024年,我委门户网站年访问量超5.3万余次,全年在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063条,其中累计公开市发改委工作动态、重大会议等信息193条,微信公众号关注人数达到4850人,并通过定期维护和技术升级,保障了信息公开平台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监督保障方面。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指定专人负责政务公开,规范化、常态化推进各项工作,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积极面对社会评议,公开举报监督电话、公布责任追究结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

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

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6

0

0

0

0

0

4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6

0

0

0

0

0

4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在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照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6

0

0

0

0

0

4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8

0

0

0

8

0

0

0

0

0

3

0

0

0

3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4年,我委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对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程度和效率仍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和政策解读质量还需进一步强化。

针对上述问题,主要改进措施如下:一是加强队伍能力建设。围绕政务公开重点工作,积极组织开展调研宣讲、工作交流等活动,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专题培训,切实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专业化能力水平。二是完善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工作规程,明确责任分工,建立责任追究和考核机制,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积极配合提供主动公开的信息,依程序提供申请公开的信息。三是提升政策解读水平和合理创新政策解读方式,在按要求做好文字解读材料的基础上,运用图片、视频动画等解读形式加强解读效果。四是积极征集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畅通政府与群众的互动渠道,准确把握群众需求。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使信息公开更加贴近实际、顺应民心,开创信息公开工作的全新局面,切实提高政务公开的社会效益。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2024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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