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5〕22号)等文件要求,现向社会公布乌审旗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根据绿色乌审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所提供的方式反映或直接与乌审旗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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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述
2015年,我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国务院、自治区和市政府统一部署,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紧紧围绕旗委、旗政府中心工作及公众期盼,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与政府各项职能紧密联系起来,持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全年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336条,受理并答复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7件,未引发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为回应社会关切,我旗认真落实《鄂尔多斯市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特别加大对重点领域政府信息的公开力度。
二、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9条至12条规定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范围,全旗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积极开展主动公开工作,并按照《条例》第15条规定,通过政府门户网站、行政服务大厅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15年,我旗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336条。其中,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6600余条,占31%;通过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2200余条,占10%;通过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1280余条,占6%;通过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11256条,占53%(包括通过鄂尔多斯市政务服务网公开的7560条权力清单信息)。
在重点领域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方面,我旗严格按照市政府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积极主动公开重点领域信息,累计公开信息11466条。其中行政权力清单类信息7560条,财政资金信息152条,公共资源配置类信息112条,重大建设项目信息1854条,公共服务类信息394条,环境保护类信息171条,食品药品安全类信息125条,安全生产信息62条,政策解读舆情回应信息219条,信用信息772条,社会组织、中介机构信息21条,科技管理和项目经费信息24条。
全旗共设有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场所3处,分别为旗人民政府办公室、行政服务中心、档案馆。为了进一步方便群众查询政府信息,2015年我旗在旗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建成一处标准化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且对旗档案馆进行改造升级,以实现档案数字化管理。与此同时,各苏木镇政府、旗政府各部门及有关事业单位均按照《条例》要求,在本单位门户网站或政府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并结本单位实际情况,设立了信息公开栏、查阅室等,主动为群众提供纸质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为落实《条例》确定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全旗各地各部门均及时更新并公布了信息公开指南,在指南中明确了受理范围、受理机构、受理时间、联系方式等内容。
(一)依申请公开
2015年我旗进一步完善了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规范了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个环节的流程,畅通受理渠道,提高工效率,方便公众申请。全年全旗共收到申请7件,其中旗政府办公室受理5件,住房管理中心受理2件,全部按时予以答复。
2015年乌审旗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 |
|||
指 标 |
单位 |
数 量 |
|
年度申请总数 |
条 |
7 |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6 |
|
2.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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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互联网申请数 |
条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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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信函申请数 |
条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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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总数 |
条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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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已主动公开 |
条 |
1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6 |
|
3.不予公开答复总数 |
条 |
0 |
|
4.信息不存在数 |
条 |
0 |
|
5.非本机关掌握 |
条 |
2 |
|
6.非政府信息 |
条 |
0 |
|
7.申请内容不明确 |
条 |
0 |
|
8.部分公开 |
条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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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不予公开 |
条 |
0 |
|
10.已移送档案馆 |
条 |
0 |
在依申请公开办理过程中,我旗不断总结完善公开方式和流程,继续保持公开前的交流对接。根据需要,及时召开协调会,讨论分析,群策群力,力争依法作出完备答复。使单位间的配合更加默契,杜绝了相互推诿,缩短了平均办理时间,群众满意度提高。在答复环节,严格遵守法定答复时限,准确运用各类答复书,坚持多项申请内容逐项答复,并加强对答复意见的解释工作,妥善保存程序性文件。通过对各个环节严格把关,信息公开法定义务得到严格落实。
(二)收费情况
因申请数量较少,2015年我旗未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收取费用。
四、复议和诉讼情况
2015年,全旗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五、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还不平衡,个别苏木镇和政府部门的主动公开意识还需要进一步强化,少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三是对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的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2016年,我旗将以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为根本遵循,坚持以公开为惯例、不公开为例外,重挝凭霾吖⒅葱泄⒐芾砉⒎窆⒔峁欢贤乜碚畔⒐问剑岣哒畔⒐ぷ髦柿浚低贫畔⑷婀?o:p style="TEXT-JUSTIFY: inter-ideograph; TEXT-ALIGN: justify; LINE-HEIGHT: 1.5; MARGIN-TOP: 15px; TEXT-INDENT: 2em; MARGIN-BOTTOM: 15px" align>
一是着力抓落实。加大督查通报力度,确保各公开单位都能在规定时间内将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向社会公开;加大解读力度,对新出台的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政策文件,运用数字、图表等方式进行解读宣传,打通政策宣传“最后一公里”;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紧紧围绕旗委、旗政府中心工作及公众期盼,采取有效措施,继续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努力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的知晓率。
二是着力抓培训。坚持按需施训,进一步加强业务知识更新学习和培训力度。2016年将采取“请进来+走出去”方式,依托双休日大讲堂、公务员培训等资源力量,精心安排培训科目和内容,分级分层集中开展培训,力争对全旗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一遍轮训,切实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
三是着力抓创新。把创新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推进的动力,主动适应新常态,努力探索“互联网+政务公开”新模式,探索开展信息公开标准化体系建设,全面提高信息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持续拓宽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形式,有效增强便民性,为“十三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局打下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