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0年,康巴什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及鄂尔多斯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系列部署。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夯实主动公开工作基础,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健全政府信息全链条管理,规范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大监督保障力度,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牵头起草印发了《康巴什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康巴什区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康巴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改版升级相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加强了政务公开工作,规范了主动公开内容,优化并完善了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和民政互动专区,切实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全年公开政务信息9823条,发布政策解读25条、互动交流268条、征集调查6期、开展在线访谈37期。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按照《条例》规定,不断规范、细化依申请公开工作,组织印发了《康巴什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及时更新了康巴什区及各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起草印发了《康巴什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工作制度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了依申请工作标准。全区全年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
(三)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情况
一是积极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和上级有关要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起草印发了《康巴什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康巴什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是对照国务院有关部门印发的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及有关要求,印发了《康巴什区政务服务局关于开展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坚持标准指引,编制完成《康巴什区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梳理一级事项965个,二级事项1300个,并在区人民政府网站“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栏目公开发布。
三是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印发了《康巴什区政务服务局关于开展政务公开清单梳理工作的通知》,切实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组织编制完成27个行政机关政务公开清单,并在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全清单”栏目公开发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函﹝2019﹞61号)文件要求,积极推进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规范设置工作,优化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丰富了“政务公开”专区专栏,规范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内容,完成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推动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按要求公开到位。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置专栏、专区,全面准确公开政务服务事项等信息。同时,严格落实发布审核和一次性告知等制度,确保公开发布内容及时准确、全面到位。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康巴什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成员单位职能职责,主动积极沟通协调,不断强化信息互通共享和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切实推进全区政务公开工作。
二是健全规章制度。为保证全区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更好地贯彻落实上级各项要求,建立了政府信息发布机制、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等相关系列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规范了政府信息发布等流程,确保各类信息资源公开规范有序。
三是组织开展培训。紧紧围绕贯彻实施新《条例》,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努力提高公开工作队伍履职能力和水平。组织全区各街道、各部门积极参加自治区政务公开和政府网站工作专题培训会,并多次组织举办了全区政务公开和政府网站工作等专题培训会,进一步提高了政务公开工作意识和业务水平。
四是抓好日常监管。按照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和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要求,先后印发了《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政务服务局关于开展康巴什区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目录等栏目整改的通知》等文件,多次组织开展了“网站信息公开目录”等栏目整改工作,要求各行政机关及时更新、准确发布区人民政府网站相关栏目内容信息,进一步加强政府门户网站栏目内容的维护和保障,全面做好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工作,全年落实问题整改665条。
(六)工作考核、社会评议
出台了相关工作制度,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区五位一体年度考核指标内容。对照政府网站检查指标,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区门户网站进行定期检测,同时督促存在问题的单位要及时抓好整改。2020年,全区无相关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2611 |
增101 减59 |
601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55 |
332 |
31555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1232 |
增570 减297 |
255 |
行政强制 |
44 |
3 |
81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5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40 |
4910.678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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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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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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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一是各行政机关重视程度有待提升。根据工作需要,各街道、各行政部门要建立完善相应领导机构,负责统筹推进部门政务公开清单、区和街道两级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工作,确保主动公开的规范性和实效性,更加方便公众查询和获取。二是政策解读的时效和质量需加强。今后将遵循“谁起草、谁解读,应解读、尽解读”的原则,严格按照“三同步”要求(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进一步强化对政策解读工作的引导,不断提升图表、视频、动漫等形式解读比例,要注重从群众的关注关切来加强政策解读工作,不断提高政策解读能力和水平。
三是部分事项主动公开力度需要强化。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面推进“五公开”,进一步提升主动公开意识,抓好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内容建设,全面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以区政府门户网站为第一公开平台,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微博、微信等媒体平台,多方位发布政府信息,形成多形式、多渠道、多载体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