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府办发〔2023〕52号
各旗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大企事业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对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下称安委会)组成人员进行调整,并在安委会下设能源安全生产委员会、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委员会、防火安全委员会、特种设备安全委员会、校园安全委员会、医疗卫生安全生产委员会、文化旅游安全生产委员会、农牧渔业安全生产委员会、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委员会、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委员会、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11个安全专业委员会的运行机制。今后,除安委会主任外,其他成员变动由接替其行政职务的人员自行接替,不另文通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安委会组成人员
主 任:杜汇良 市长
常务副主任:苏翠芳 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 主 任:姜 波 市委常委、副市长
孔繁飞 副市长
苗程玉 副市长
额登毕力格 副市长
吉日木图 副市长
邬建勋 副市长、市财政局局长
(暂空) 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贾玉宝 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周永强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武占宽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成 员:李治成 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陈 曦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林永刚 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宗教事务局局长
黄伯韡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万世斌 市教育体育局局长
边 东 市科学技术局局长
张 良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高 飞 市民政局局长
高 峰 市司法局局长
周桂荣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马二喜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苏雅拉图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余永崇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王水云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王 帅 市水利局局长
乔建江 市农牧局局长
张 涛 市商务局局长
李 芸 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王 枫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陈德华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韩玉光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霍励平 市能源局局长
宋俊峰 市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韩玉飞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
王 飞 市公安局副局长
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
山 丹 市妇女联合会主席
张 斌 市融媒体中心主任
赵咏峰 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任
崔永忠 市铁路民航中心主任
王颖超 共青团鄂尔多斯市委员会副书记
黄 丹 鄂尔多斯军分区战备建设处处长
刘振东 武警鄂尔多斯支队支队长
张连勇 市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
胡 雨 鄂尔多斯市森林消防中队中队长
石 磊 市气象局局长
任海龙 市邮政管理局局长
田 斌 鄂尔多斯供电公司总经理
刘 晔 鄂尔多斯海关关长
武志军 鄂尔多斯银保监分局局长
安委会办公室设在市应急管理局,承担安委会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应急管理局局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应急管理局分管负责人担任。
二、安全专业委员会运行机制
安委会下设11个安全专业委员会,各安全专业委员会在安委会领导下工作,相关分管副市长任主任,牵头部门主要负责人任副主任,由牵头部门负责承担具体工作。
安全专业委员会工作职责:加强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定期向安委会报告有关工作;负责在本行业领域宣传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调研、管理及工作经验的总结推广、制度机制创新,研究、探索遏制本行业领域重特大事故的有效办法和举措,推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加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管理,监督、检查、指导、协调、调度本专业委员会安全生产工作,实行安全生产与职能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督查,监督、检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控;负责定期向安委会办公室报告有关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安全专项整治、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形势,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采取的主要措施,以及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等。
(一)能源安全生产委员会[包括煤矿、煤场、煤炭洗选场、煤炭集装站、电力(含储能电站)、油气长输管道]
主 任:苏翠芳 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主任:霍励平 市能源局局长
成员单位: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市气象局。
职责: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我市关于能源行业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分析研判能源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研究提出加强能源行业安全生产工作重大政策措施,研究解决能源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加强对能源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综合调度,对各旗区、各部门落实能源行业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进行工作指导;研究部署全市能源行业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和阶段性工作;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安委会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它安全生产事项。
办公室设在市能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市能源局副局长王海滨担任。
(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委员会
主 任:苏翠芳 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主任:武占宽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成员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能源局、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鄂尔多斯海关、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销售分公司、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鄂尔多斯石油分公司、中国神华煤制油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分公司、中煤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中天合创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职责: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我市关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工作有关决策部署;分析研判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研究提出相关政策和重大安全风险防控举措;研究分析全国各地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提出汲取事故教训、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对策措施;组织开展涉及多部门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防控专项治理;对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防控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市人民政府有关决策部署,落实安全风险防范各项重大政策和重大举措,汲取事故教训,采取的重大对策措施等方面实施专项治理情况进行协调指导;承办安委会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它安全生产事项。
办公室设在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李军担任。
(三)防火安全委员会
主 任:苏翠芳 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主任:张连勇 市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
成员单位:市委统战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教育体育局、市科学技术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牧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应急管理局、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能源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市气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融媒体中心、鄂尔多斯银保监分局。
职责:贯彻落实国家消防法律、法规,研究制定适应全市消防工作情况的政策措施,推动消防工作社会化;为市人民政府提出消防工作建议,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后,负责督促、检查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制定全市消防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各部门、各地防火安全委员会、各单位、各系统健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组织开展社会化消防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全市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协调解决市内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消防装备建设、消防队伍建设和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等重大问题;负责对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和旗区人民政府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依法依规组织有关部门,参与重特大火灾事故及抢险救援的处置工作;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安委会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它安全生产事项。
办公室设在市消防救援支队,市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消防救援支队副支队长张利民担任。
(四)特种设备安全委员会
主 任:姜 波 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主任:韩玉光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成员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应急管理局、市能源局、市融媒体中心、市总工会、市铁路民航中心,鄂尔多斯银保监分局、鄂尔多斯供电公司。
职责: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我市关于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研究解决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统筹协调相关部门职责,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协调各成员单位落实责任、加强配合,对重大隐患进行综合治理,对重大特种设备违法案件进行督办;开展工作经验交流,组织调查研究,及时掌握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状况,提出事故预防对策并组织实施;提出加强和改进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意见,推进监管能力建设和监管方式创新,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宣传教育,普及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增强社会公众的特种设备安全意识;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安委会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它安全生产事项。
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李冬担任。
(五)校园安全委员会
主 任:孔繁飞 副市长
副主任:万世斌 市教育体育局局长
成员单位: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信访局、市气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
职责: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我市关于校园安全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建立健全校园安全监管工作运行机制,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分析研判校园安全形势,研究解决突出问题;组织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建立完善校园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开展校园安全综合督查、专项检查,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推动校园安全责任落实;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安委会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它安全生产事项。
办公室设在市教育体育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教育体育局副局长贺占平担任。
(六)医疗卫生安全生产委员会
主 任:孔繁飞 副市长
副主任:王 枫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成员单位: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气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
职责: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我市关于医疗卫生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建立健全医疗卫生安全监管工作运行机制,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分析研判安全形势,研究解决突出问题;组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建立完善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开展安全综合督查、专项检查,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推动安全责任落实;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安委会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它安全生产事项。
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赵瑞担任。
(七)文化旅游安全生产委员会
主 任:苗程玉 副市长
副主任:李 芸 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成员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教育体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牧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能源局、市消防救援支队。
职责: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我市关于文化旅游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负责全市文化旅游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综合调度,对各旗区文化旅游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指导;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安委会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它安全生产事项。
办公室设在市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刘玉飞担任。
(八)农牧渔业安全生产委员会
主 任:额登毕力格 副市长
副主任:乔建江 市农牧局局长
成员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市能源局、市消防救援支队。
职责: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我市关于农牧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负责农牧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综合调度,对各旗区农牧渔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指导;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安委会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它安全生产事项。
办公室设在市农牧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农牧局副局长王宇飞担任。
(九)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委员会(包括城镇燃气、自建房、农村房屋等)
主 任:吉日木图 副市长
副主任:余永崇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成员单位:市委统战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教育体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牧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市能源局、市乡村振兴局、市铁路民航中心、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消防救援支队。
职责: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我市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负责全市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城镇燃气、既有房屋(自建房和农村牧区房屋)和市政公用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综合调度,对各旗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进行工作指导;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安委会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它安全生产事项。
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徐智勇担任。
(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委员会
主 任:邬建勋 副市长、市财政局局长
副主任:王水云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成员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市农牧局、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气象局、市铁路民航中心、市邮政管理局。
职责: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我市关于综合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负责全市推进综合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综合调度,对各旗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进行工作指导;研究审定全市推进综合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工作方案、指标体系和实施举措,研究审议其它重大事项,协调解决其它重大问题;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安委会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它安全生产事项。
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由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新吉乐图担任。
(十一)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
主 任:(暂空) 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副主任:王 飞 市公安局副局长
成员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教育体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交通运输局、市农牧局、市能源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气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
职责:贯彻落实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治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政策性文件及相关规划并组织实施,对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提出总体工作意见;组织参与疏堵保畅危险路段排除工作,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长效机制,持续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协调、指导各成员单位和旗区政府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组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检查和专项督查,监督、考核及通报工作开展情况,督促责任追究落实;调研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及发展趋势,总结推广其它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经验;协调推动周边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实现区域联动,组织对外交流合作;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安委会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它安全生产事项。
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公安局副局长陶安良担任。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