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府办发〔2023〕39号
各旗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内政发〔2023〕5号)要求,为做好全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组织工作,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鄂尔多斯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下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成员
组 长:苏翠芳 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组长:周永强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王力平 市统计局局长
陈 曦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郭占明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成 员:刘振海 市委政法委员会副书记
殷冬梅 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刘玉珍 市民政局副局长
张海洋 市财政局副局长
张宇栋 市统计局副局长
苏俊平 市税务局副局长
刘里程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处级干部
二、其它事项
领导小组负责全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办公室主任由市统计局副局长张宇栋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具体负责研究提出需领导小组决策的建议方案,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加强与有关旗区和部门的沟通协调,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事项。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领导小组组长审批。领导小组不作为市人民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督查工作完成后自动撤销。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