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党办发〔2020〕13号
各旗区党委、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及各人民团体:
《鄂尔多斯市贯彻落实〈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鄂尔多斯市委员会办公室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29日
鄂尔多斯市贯彻落实《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的通知》(中发〔2019〕45号)和《内蒙古自治区贯彻落实〈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若干措施》(内党发〔2020〕13号),固本培元,凝心铸魂,着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推动爱国主义精神落地生根、开花结果,结合鄂尔多斯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着眼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坚持把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为鲜明主题,坚持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相统一,始终高扬爱国主义旗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着力培养爱国之情、砥砺强国之志、实践报国之行,推动爱国主义教育融入贯穿全市改革发展各方面全过程,使爱国主义成为全市广大干部群众的坚定信念、精神力量、自觉行动。
二、重点任务及分工
(一)强化思想引领,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教育全市各族干部群众
1.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市委巡察、领导班子建设考核评价,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校、网络学习的重要任务,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刻理解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充分发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典型引领作用,通过集中学习、专题培训、学习研讨、举办大讲堂等多种形式,引导党员干部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巡听旁听、学习报告、学习通报等各项制度,推动形成“学、思、用、督”工作闭环,提高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市委党校、市委巡察办
2.组织干部群众用好“学习强国”“智慧党建”学习平台,建好用好学习讲堂、融媒体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基层综合文化中心等阵地,广泛吸纳有宣讲专长的人才,建立宣讲人才库,建强“草原学习轻骑兵”“弘扬乌兰牧骑精神,到人民中间去”基层综合服务志愿者队伍,组织编写分众化《学习讲义》,制作一批党的创新理论宣讲精品,持续开展精准化、面对面、互动式宣传宣讲,实现全媒体传播,进一步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让党的创新理论“飞入寻常百姓家”。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文旅局、市文联、市委党校、市委讲师团、市直各媒体
3.着力推动学习成果转化运用。在知行合一、学以致用上下功夫,引导干部群众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展现新气象、激发新作为,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改革发展的新思路、干事创业的新成效。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聚焦高质量发展、现代能源经济、融入国内大循环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不断总结新规律、解决新问题,以新的经验、新的举措开创工作新局面。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市社科联、市国资委、市委党校
(二)丰富教育内容,激励全市各族干部群众自觉弘扬和践行爱国主义精神
4.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教育。面向党员干部、职工群众、青年学生、农牧民四大群体,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宣传教育,用党领导人民进行伟大社会革命的成果、改革开放以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成就、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生动实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引导人们深刻认识历史和人民选择中国共产党的历史必然性、选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历史必然性,从中汲取强大精神力量,不断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通过主题党课、团课、队课和举办系列报告会、宣讲会等形式,更加注重运用历史与现实、国内与国际的对比,讲好中国抗疫故事、脱贫攻坚故事、全面小康故事,以铁的事实和鲜活事例帮助人们全面客观认识当代中国、外部世界,认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显著优势。持续开展“责任担当·服务圆梦”“爱岗敬业·实干圆梦”“敦品励学·成才圆梦”“勤俭持家·致富圆梦”系列主题实践活动,引导干部群众争做新时代的奋斗者、追梦人。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市直机关工委、市社科联、市国资委、市教体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委党校、驻市高校
5.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聚焦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广泛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提高人们的思想觉悟、道德水准和文明素养。依托各类媒体媒介、公共文化设施、宣传文化阵地,采取新闻宣传、文化文艺、思想道德教育、精神文明创建等方式,持续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弘扬共筑美好生活梦想的时代新风。大力弘扬“雷锋精神”“蒙古马精神”“库布齐精神”,生动展示人民群众在新时代的新实践、新业绩、新作为,激发干部群众始终保持奋发有为、无私奉献的精神状态,走好新时代的长征路。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市直机关工委、市社科联、市国资委、市文旅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委党校、驻市高校
6.开展形势政策和国情区情市情教育。将形势政策和国情区情市情教育纳入党校教育、党员平台教育课程,使党员、干部和青年学生始终准确把握基本国情,清醒认识国际国内形势发展变化,激发干部群众爱祖国、爱家乡的深厚情感和自觉行动。统筹用好理论、新闻、外宣、社会、文艺、网络等宣传方式,用好展览馆、博物馆、纪念馆、图书馆等文化设施,做好各地区、各领域、各行业发展成就展览展示,引导人们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在伟大斗争中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定期举办形势政策进高校、开学第一课等活动,帮助青年学生从小树立正确的历史观、大局观、角色观。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市直机关工委、市社科联、市国资委、市文旅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委党校
7.开展党史、国史、改革开放史教育。加强党史、国史、改革开放史教育,挖掘征集、整理研究本地区党史资源,及时转化应用党史研究最新成果。充分挖掘城川民院、桃力民红色文化教育基地的红色资源,把红色历史与党性教育结合起来,深入挖掘学习,认真感悟体会,将革命历史资源有效转化为生动的理想信念教育资源。通过举办座谈会、宣讲等方式,发挥好党校、驻市高校和各中小学校思想政治课、形势与政策课作用,推进党史学习教育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军营、进农村、进企业。围绕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主题,开展党史知识竞赛。
牵头单位:市档案史志馆
责任单位:市直机关工委、市社科联、市国资委、市教体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委党校、驻市高校
8.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大力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引导群众了解中华民族悠久历史和灿烂文化,增强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围绕鄂尔多斯厚重的历史文化、灿烂的民族文化、独具特色的地域文化等开展专题研究宣传,探究挖掘鄂尔多斯文化基因,创新新时代鄂尔多斯文化品牌。各级各类学校要将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纳入学习管理和教育计划,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要将优秀传统文化宣传普及作为重要活动内容,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青少年树立和坚持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将文化与旅游有机结合,发挥新媒体作用,积极策划制作一批有影响力的宣传推广鄂尔多斯优秀文化的网络传播产品。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市教体局、市文明办
9.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祖国统一教育,自觉同一切危害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现象作斗争。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镇、进学校、进军营、进宗教活动场所,广泛开展“结对子”“心连心”“一家亲”等民族联谊活动,促进各民族相互了解、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欣赏、相互学习、相互帮助,共同讲好“草原儿女心向党、中华民族一家亲”故事,激发各族干部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突出教育引导广大人民群众不断增强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
牵头单位:市民委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政府外事办、市教体局、驻市高校
10.加强国家安全和国防教育。利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开展国家安全教育培训,提升全民国防观念,增强忧患意识,使关心国防、热爱国防、建设国防、保卫国防成为全社会的思想共识和自觉行动。组织开展“书记访军营”“国防教育特色学校创建”“全市爱我国防大学生演讲比赛”等国防教育实践活动,办好《鄂尔多斯国防在线》专栏,依托乌兰牧骑等文艺团体开展国防教育宣传演出,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国防、热爱国防、建设国防、保卫国防的浓厚氛围。统筹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增强宣传教育实效。
牵头单位:市委国安办
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市国家安全局、市公安局、市教体局、鄂尔多斯军分区、市文旅局、驻市高校
11.加强普法守法宣传教育。认真组织“12·4”国家宪法日和每年12月“宪法宣传月”宣传活动,推动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提高全体公民特别是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宪法意识。大力宣传英雄烈士保护法、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将爱国主义教育融入普法工作。
牵头单位:市司法局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文旅局、市教体局、市委党校、驻市高校
(三)深化实践活动,引导各族干部群众树爱国志、强报国行
12.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民族法制宣传周”活动,大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向纵深拓展。广泛开展“结对子”“心连心”“一家亲”等民族联谊活动。
牵头单位:市委统战部、市民委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教体局、团市委、市委党校
13.深入实施红色基因传承发展工程。组织开展“学传统、爱传统、讲传统”活动,引导干部 群众继承革命传统、传承红色基因。围绕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主题,开展“我心向党”群众性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干部群众特别是青少年深刻认识历史和人民选择中国共产党、选择马克思主义、选择社会主义道路、选择改革开放的必然性。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档案史志馆、市教体局、市文旅局、市直机关工委、市国资委、市委党校
14.广泛开展“爱祖国、家乡美”红色旅游美丽家园行活动。依托城川民院等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发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作用,设计推出学习体验线路,引导干部群众在开展实地考察、市情调研中感悟家国情怀、提升精神境界,激励各族干部群众热爱家乡、建设家乡。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旅局
责任单位:市直机关工委、市教体局
15.建好用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国防教育基地。认真落实《内蒙古自治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管理办法》,加大对全市各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整改完善力度,着力打造主题突出、导向鲜明、内涵丰富的精品陈列,进一步完善落实免费开放政策和保障机制。推动各地区依托军地资源,建设一批国防特色鲜明、功能设施配套、作用发挥明显的国防教育基地和主题公园。鼓励支持各类学校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国防教育基地开辟第二课堂,开展主题参观和实践活动,强化爱国主义教育、红色教育和国防教育。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市教体局、鄂尔多斯军分区
16.发挥好博物馆、展览馆、陈列馆等文化设施作用。紧紧抓住展陈内容和管理使用两个关键环节,加大整改完善力度,努力把各博物馆、展览馆、纪念馆、陈列馆等文化设施建设成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阵地,建设成为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动课堂。建立健全红色旅游景区从业人员培训体系,规范解说词、旅游项目等,推动红色旅游内涵式发展。打造网上红色数字家园,让更多群众特别是偏远地区的农牧民群众足不出户就能接受爱国主义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文旅局、市档案史志馆
17.突出仪式礼仪的教育作用。认真组织宪法宣誓仪式、入党入团入队仪式等,强化国家意识和集体观念。组织开展国旗法、国徽法、国歌法学习宣传,规范国旗升挂、国徽使用和国歌奏唱。推动“同升国旗、同唱国歌”活动仪式礼仪制度化,每年国庆期间各级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大型企事业单位、城乡社区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要升挂国旗。市、旗区广播电视台每天定时在主频率、主频道播放国歌。倡导居民家庭、沿街商店、学校社区、教育培训机构等,按要求在适当位置悬挂国旗,激发人们爱国热情、凝聚奋进力量。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市直机关工委、市教体局、市司法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广播电视台
18.发挥重要节日、重大纪念日的涵育功能。深化“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围绕春节、元宵、清明、端午、七夕、中秋、重阳等重要传统节日,开展丰富多彩的民俗文化活动。充分利用重大纪念日、重大历史事件庆祝或纪念活动时机,广泛开展“我和我的祖国”系列主题活动。利用“七一”党的生日、“八一”建军节等,开展纪念活动,唱响共产党好、人民军队好的主旋律。在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烈士纪念日、国家公祭日期间,精心组织公祭、瞻仰纪念碑、祭扫烈士墓等活动。结合国际劳动妇女节、国际劳动节、国际儿童节、国际护士节和五四青年节、教师节、记者节、中国医师节、中国农民丰收节等,开展各具特色的庆祝活动,激发人们的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精神。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文旅局、市直机关工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教体局、市卫健委、市农牧局、市文明办、鄂尔多斯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
19.大力弘扬乌兰牧骑精神和蒙古马精神。持续开展“弘扬乌兰牧骑精神,到人民中间去”基层综合志愿服务活动,用“乌兰牧骑+”志愿服务新模式,“面对面”走到群众当中,“心贴心”为群众服务,“实打实”给群众解决问题,永葆草原“红色文艺轻骑兵”本色。大力弘扬“吃苦耐劳、一往无前、不达目的绝不罢休”的蒙古马精神,凝聚干部群众砥砺奋进的精神合力和团结奋斗的磅礴力量。策划推出“弘扬蒙古马精神·身边的榜样”系列宣传报道,充分挖掘在推进鄂尔多斯改革开放生动实践中涌现出的英雄事迹、模范人物,在全社会营造学习榜样、争当榜样的浓厚氛围。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市教体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
20.将爱国主义教育融入精神文明创建各环节。把爱国主义教育贯穿于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体现在制定市民公约、村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各种社会规范中,作为开展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等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积极开展培育好家风好家教活动,引导人们把爱家和爱国统一起来。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司法局、市直机关工委、市教体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
(四)面向全体人民,聚焦重点人群
21.办好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精神,把爱国主义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思政课重要内容,按照政治强、情怀深、思维新、视野广、自律严、人格正的要求,引导学生明辨是非、分清善恶,自觉抵制损害国家荣誉的错误言行。建立爱国主义故事、先进典型事迹等鲜活素材的思政课案例库。举办形势政策进校园报告会。发挥校史校训校歌校风中的爱国主义教育功能,推进校园文化建设。
牵头单位:市教体局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各中小学校、驻市高校
22.发挥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把爱国主义精神贯穿学校教育全过程,注重课程一体化建设,充分利用语文、政治、历史及哲学社会科学等学科培养学生爱国情操。鼓励师生创作体现爱国主义要求的音乐、戏剧、舞蹈等作品,开展爱国主义题材文艺进校园活动。创新爱国主义教育形式,加大爱国主义教育网络信息内容比重。
牵头单位:市教体局
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委网信办、各中小学校、驻市高校
23.积极组织开展校内外主题实践活动。大中小学的党组织、共青团、少先队、学生会、学生社团等,要把爱国主义内容融入党日团日、主题班会、班队会以及各类主题教育中。开展军事训练、清明祭英烈、“升国旗、唱国歌”“开学第一课”“十八岁成人仪式”“我和祖国共成长”等校园主题文化活动,开展冬令营夏令营、“学雷锋志愿服务”等主题实践活动,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引导学生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家乡。
牵头单位:市教体局
责任单位:团市委、市委宣传部、各中小学校、驻市高校
24.在知识分子中弘扬爱国奋斗精神。深入开展“弘扬爱国奋斗精神、建功立业新时代”活动,鼓励支持知识分子创新创造,积极做好各类人才教育培训等工作,将高层次人才国情区情市情研修班纳入各级党校主体班次,增强知识分子的政治认同感和向心力。加大在知识分子群体中发展党员工作力度。大力宣传优秀知识分子先进事迹,激励他们立足本职、拼搏奋斗,在新时代作出应有的贡献。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人社局、市委党校、市教体局
25.激发社会各界人士的爱国热情。调动社会各界的爱国热情和社会担当,加大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培训力度,引导社会各界人士增强道德自律、提升职业素养、履行社会责任。在全市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实践活动,深入推动国旗、宪法和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宗教活动场所,加快推进宗教中国化进程。
责任单位:市委统战部
(五)营造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的浓厚氛围
26.用好报刊广播影视等大众传媒。各级各类媒体要将爱国主义主题贯穿主题宣传、形势宣传、政策宣传、成就宣传、典型宣传之中,贯穿经济、社会、文化、民生等各领域新闻报道之中,贯穿科教、娱乐、体育、广告等各类节目之中。把爱国主义主题融入贯穿媒体融合发展,持续推出专题专栏、新闻报道、言论评论以及群众喜闻乐见的融媒体产品。充分利用“公益宣传平台”等各类社会宣传阵地,制作刊播爱国主义优秀公益广告作品,在街头户外张贴悬挂展示标语口号、宣传挂图。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鄂尔多斯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市委网信办
27.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作用。综合运用事迹报道、宣讲报告、专题节目、公益广告等形式,大力宣传革命、建设、改革时期涌现出的英雄烈士和模范人物。开展身边好人、道德模范、新时代好少年、北疆楷模等先进典型的选树发布和学习宣传活动。建立健全关爱关怀机制,落实相关待遇和礼遇,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崇尚英雄、学习先进的浓厚氛围。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市文明办、鄂尔多斯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
28.创作生产优秀文艺作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把爱国主义作为常写常新的主题,以“五个一工程”评选为契机,推出更多精品力作。发挥市文艺生产创作扶持资金作用,加大对爱国主义题材文学、影视、戏剧、音乐、舞蹈等创作的支持力度;开展“深入生活、扎根人民”新时代乡村题材文学创作活动以及爱国主义书法、美术作品进校园、进网络活动,举办全市中小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规范书写、美术作品征集展览评比活动。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市文联、市教体局
29.加强爱国主义网络传播。广泛开展网上主题教育,制作推介体现爱国主义内容、适合网络传播的音频、短视频、网络文章和纪录片、动漫、微电影等文艺产品。组织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微电影”征集展播活动。发挥网评员和正能量网络大V的正面引导作用,运用网言网语发表积极向上的爱国言论,激发网民爱国情、报国志。建立和完善网络行为规范,坚决打击网上有害信息传播,引导网民自觉抵制损害国家荣誉、否定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错误言行,汇聚网上正能量。
牵头单位:市委网信办
责任单位:市文旅局、鄂尔多斯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市公安局
30.强化制度和法治保障。严格执法司法、推进依法治理,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等手段,对不尊重国旗、国徽、国歌等国家象征与标志,侵害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破坏污损爱国主义教育场所设施,宣扬、美化侵略战争和侵略行为等,依规依法进行严肃处理。依法严惩暴力恐怖、民族分裂等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犯罪行为。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做好扫黄打非工作,持续开展“清源”“净网”“固边”“护苗”“秋风”专项行动,从严整治网上网下涉“政”、涉“黄”、涉“非”以及妨害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错误思想、非法有害信息和侵权盗版出版物。
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国家安全局、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人大常委会社建委、市教体局、市民政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强化领导。各旗区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工作的领导,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精神文明建设重要内容,认真研究解决工作中有关事项和存在问题,切实推动爱国主义教育各项工作落细落小落实。
(二)广泛动员、务求实效。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在深化、转化上下功夫,在具象化、细微处下功夫,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把爱国主义教育活动融入日常、抓在经常、落在平常。党员干部要坚持以身作则,走在前、做表率,牢记初心使命,勇于担当作为,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做爱国主义的坚定弘扬者和实践者,影响并带动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投身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之中。
(三)强化宣传、扩大影响。加强统筹协调和调度指导,充分运用各级各类媒体创新爱国主义教育方式和途径,生动宣传阐释爱国主义精神,深入挖掘报道爱国主义先进典型和优秀事迹,大力宣传我市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的好经验好做法,不断凝聚奋进新时代、实现民族复兴的强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