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府办发〔2020〕92号
各旗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20〕12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自治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和调整自治区减灾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内政办字〔2020〕78号),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鄂尔多斯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下称领导小组),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属于市公共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专项工作,组长由市公共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斯琴毕力格担任,具体成员如下。
组 长:斯琴毕力格 市长
副组长:金 武 市委常委、副市长
高志华 市政协副主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成 员:张众志 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邱 林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王树荣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屈 明 市教育体育局党组书记
杨晓龙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高屹东 市财政局局长
马二喜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信访局局长
董介中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余永崇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王水云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王 健 市水利局局长
周桂荣 市农牧局局长
王 凯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杨键军 市统计局局长
韩玉飞 市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邬建勋 市能源局局长
贾汝敬 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闻海亮 市地震局局长
石 磊 市气象局局长
黄 丹 鄂尔多斯军分区战备建设处处长
白东青 市应急管理局四级调研员
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和决策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应急管理局局长王树荣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应急管理局四级调研员白东青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今后,除市领导外,领导小组其他人员如有变动,由领导小组自行调整。此项工作完成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不另文通知。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