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全市防汛抗旱工作,确保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调整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的事宜
根据机构设置、人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市人民政府决定调整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组成人员,调整后名单如下。
总指挥:斯琴毕力格 市长
常务副总指挥:金武 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总指挥:刘建勋 副市长
剑 啸 鄂尔多斯军分区司令员
张众志 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闫永升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王树荣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王 健 市水利局局长
余永崇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邱 林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陈雪民 武警鄂尔多斯支队支队长
张文华 预备役90团参谋长
成 员: 马玉清 东胜区区长
王 枫 准格尔旗旗长
华瑞锋 伊金霍洛旗旗长
赵飞录 乌审旗旗长
王羽强 杭锦旗旗长
布仁其木格 鄂托克前旗旗长
李 冬 康巴什区区长
王 平 达拉特旗委常委、副旗长
贾 瑞 鄂托克旗委常委、副旗长
陈 曦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高志华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高怀京 市教育体育局局长
杨晓龙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王 瑞 市财政局局长
王水云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周桂荣 市农牧局局长
张 涛 市商务局局长
赵子义 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王 凯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邬建勋 市能源局局长
韩玉飞 市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王 全 市公安局副局长
吕海宇 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崔永忠 市铁路民航中心主任
石 磊 市气象局局长
刘建东 鄂尔多斯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戴连飞 市水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永斌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水文勘测局局长
邢凯毅 市消防支队支队长
王玉良 鄂尔多斯电业局局长
金小安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销售分公司经理
冯德强 中国移动鄂尔多斯分公司总经理
李 频 中国联通鄂尔多斯分公司总经理
蒙俊峰 中国电信鄂尔多斯分公司总经理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应急管理局局长王树荣兼任。
二、关于切实做好当前防汛工作的事宜
(一)强化防汛责任落实。2019年我国入汛早、汛情急,全国降水“南北多、中间少”,强降水过程频发,中小河流超警洪水偏多偏重。特别是自2019年6月15日进入主汛期以来,受黄河河源区持续降雨和区间来水影响,黄河鄂尔多斯段持续大流量过境。各旗区、市直各有关部门要从大局出发,清醒认识当前防汛面临的严峻形势,正视工作中的不足和问题,树牢底线意识,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情绪和侥幸心理,扎实做好防汛各项工作。要全面严格落实防汛责任制,将重点区域、重点河段、重要环节的防汛责任落实到人,主要领导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加大督查力度,严肃防汛纪律,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因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造成重大险情灾情和人员伤亡的,要严肃追究责任人责任。各旗区要尽快调整完善防汛抗旱指挥部组成人员,提升指挥调度能力,确保汛期信息畅通、指挥高效、调度有力。要切实将防汛工作作为财政资金保障重点,统筹安排和积极争取专项资金,千方百计筹措资金优先安排防汛保障经费,为防汛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强有力的资金保障。
(二)全力保障重点领域安全度汛。针对当前旱涝急转、强对流天气频发,黄河高水位、大流量过境等防汛复杂严峻形势,各旗区、市直各有关部门要统筹谋划,强化举措,突出重点,统筹做好黄河、十大孔兑、山洪沟、水库、淤地坝、城镇、矿区安全度汛工作。
1.强化黄河干流防汛。各相关旗区、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应急值守,持续加大巡堤查险力度,重点做好滩区居住群众转移避险工作,落实应急抢险物料,如遇险情及时组织抢护。应急管理、水利、气象等有关部门要密切关注雨情水情变化,强化会商研判,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及时通报黄河过境流量。
2.做好山洪灾害防御。各旗区、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强化山洪灾害防御,全力清除河道内违规建设行洪障碍物。要强化十大孔兑、山洪沟水情监测和快速预警发布机制建设,确保一旦发生险情,能够及时组织山洪灾害易发区、中小河流影响区、水库下游威胁区、旅游景点危险区、矿区等危险区域人员转移。要加强河道巡查管理,强化过水路面、易发生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路段的安全管控,如遇洪水,第一时间落实交管、运管等部门工作人员疏导值守。
3.抓好水库淤地坝安全运行。各旗区要检查水库启闭设施、泄洪设施、备用电源、水雨情监测设施、通讯报汛设施,确保设施完好。要加快推进水库、淤地坝除险加固和应急维修工程进度,正常水库要在汛限水位以下运行,病险水库、淤地坝要确保空库运行。要集中力量完成水毁设施修复和应急处理,依法彻底清除河道行洪障碍,确保行洪畅通和防汛安全。进一步强化水库、滩区、河道等区域内钓鱼、放牧、种地、旅游、摄影等人员的管控工作,严防发生意外伤亡事故。
4.加强城镇及低洼地区防洪排涝工作。进一步完善城镇排涝预案方案,全面排查城镇易涝点,加强城镇排水管网、排涝泵站等设施检查管护,重要部位要预置机动应急排涝设备和抢险队伍,提前落实安全警戒、应急除险和抢险救生措施。加大执法检查力度,限期整改违规挤占、破坏河道行为。加强对矿区、地下空间、下凹式立交桥等易涝低洼区地区的隐患排查,疏导排涝沟渠和管网,落实排涝队伍和设备,最大限度降低内涝风险。广泛开展城镇防洪减灾公益宣传,努力提高公众防灾意识和自救能力。
(三)积极做好防汛各项工作
1.形成联动合力。各旗区、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全力支持防汛工作。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要发扬服从指挥、团结协作的优良传统,认真履行职责,主动承担任务,在政策、技术、物质、资金等方面通力协作。要主动加强与当地驻军和武警、消防部队的联系,充分发挥部队官兵在抗洪救灾中的优势和作用。各新闻媒体要加大防汛宣传力度,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进一步动员和组织广大干部群众投入到防汛工作中来,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支持、共同参与防汛的强大合力。
2.抓好监测预警工作。气象部门要加强预测预报力量,密切监视天气变化,及时向防汛指挥部门报送暴雨、冰雹等灾害性天气发生时间、地点、范围、量级和发展趋势等信息。水利等部门要加强河湖水位、流量的监测预报。水库、堤防巡查人员和山洪预警人员要及时进岗到位,加强巡查。各旗区要利用手机短信、广播、电视等渠道及时主动向公众发布雨情、水情、道路积水等有关情况,指导公众做好防范工作。
3.做好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特别是在沿黄的各险工险段、水库、堤坝等要害位置,监管责任人和巡查管理员要24小时驻点巡查,确保安全度汛。要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畅通,严格按照时限要求报送信息,如遇突发重大险情和重大汛情,要第一时间反馈上报。对迟报、漏报、误报、瞒报相关信息的,视情节轻重,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