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府办发〔2019〕1号
各旗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事业单位: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做好全年各项工作意义重大。为确保2019年市人民政府《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19年市人民政府《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分解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按照政府工作项目化、项目工作责任化要求,《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分解表》所列152项目标任务都明确了牵头负责市领导、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并作为年度重点督查事项,实行台账管理,完成情况计入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各责任领导要加强日常调度和督促检查,全面掌握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工作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二、各牵头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完成目标任务的第一责任人,要主动作为,统筹协调推进,及时总结各项任务推进情况,分析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提出解决办法和措施,每季度末向市人民政府报告工作小结以及下一步工作计划,年底全面总结工作完成情况并上报市人民政府。
三、各责任单位要紧扣目标任务,进一步分解、细化,明确量化目标、责任主体、序时进度和具体措施,做到定目标、定责任、定人员,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时按要求完成。
四、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将定期督查通报目标任务进展情况,对进展缓慢、严重滞后事项及时向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报告。对工作不力、敷衍塞责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问责。
附件: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分解表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