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党办发〔2019〕5号)要求,有序推进全市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市委、市政府决定成立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斯琴毕力格 市委副书记、政府代市长
副组长:李文忠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张众志 市政府秘书长、办公
室主任
雷 海 市委常务副秘书长、
办公室副主任
崔永忠 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雪峰 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伏兰芳 市直机关工委书记
巴雅尔 市委编委办主任
杨雁华 市委保密机要局局长
高志华 市发改委主任
董介中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刘 杰 市司法局局长
王 瑞 市财政局局长
王学志 市人社局局长
韩玉光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王苏和 市审计局局长
牛建雄 市国资委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全市生态环境机构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组织开展全市生态环境机构垂直管理改革的政策研究工作,统筹制定全市生态环境垂直管理机构改革实施方案,指导、督促各旗区做好生态环境机构垂直管理改革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全市生态环境机构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的组织协调和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董介中同志兼任。
今后,除市领导外,领导小组其他人员若有变动,由接替其行政职务的人员自行接替相应工作,该项改革工作完成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不再另文通知。
中共鄂尔多斯市委员会办公室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