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党办字〔2019〕76号
各旗区党委、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及各人民团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8-2025年)〉的通知》(内党办发电〔2019〕27号,以下简称“《规划》”)精神,经研究决定,建立鄂尔多斯市青年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组成
(一)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委网信办、市广播电视台、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社科联、市残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发改委、市教体局、市民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农牧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统计局、市政府金融办、市政府外事办、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鄂尔多斯职业学院、鄂尔多斯生态环境职业学院等29个部门单位组成。
(二)联席会议组成人员
联席会议由市委分管共青团工作和市政府联系共青团工作的领导同志共同担任召集人,市委副秘书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共同担任副召集人。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召 集 人:于新芳 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刘建勋 市政府副市长
副召集人:刘二永 市委副秘书长
闫永升 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张鹏程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杨雨龙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额尔敦巴图 市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
乔锦丽 市委网信办副主任
秦晓军 市广播电视台副台长
吴明海 市总工会副主席
王高炜 团市委书记
王培琴 市妇联副主席
胡文华 市社科联副主席
戴恩克 市残联副理事长
千乌云 市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乔连斌 市检察院政治部主任
郭占明 市发改委党组成员
郑 军 市教体局副局长
赵国祥 市民委副主任
云志明 市公安局副局长
杨丛甫 市民政局副局长
吴 勇 市司法局副局长
徐智和 市财政局调研员
赵 斌 市人社局调研员
全宇娆 市农牧局副局长
刘洪兴 市文旅局副局长
高 峰 市卫健委副主任
牛胜利 市统计局副局长
德吉夫 市政府金融办副主任
郝海荣 市政府外事办主任
刘静萍 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团委书记
刘 松 鄂尔多斯职业学院副院长、团委书记
王 东 鄂尔多斯生态环境职业学院团委副书记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团市委,办公室主任由团市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具体承办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各有关成员单位应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备;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人担任;此项工作结束后,联席会议自动撤销。
二、工作职责
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联席会议统筹协调《规划》的贯彻落实工作,研究拟订关于落实《规划》各项措施和重点项目的年度工作计划;推动各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作,细化职责任务分工,加强政策衔接和工作对接,协调《规划》实施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指导、督促、调研《规划》在各旗区和相关部门、单位的落实情况,推动各旗区按照中央和自治区要求建立青年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建立规划实施情况监测评估机制;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有关事项。
三、工作规则
(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1次全体会议,由召集人、副召集人或者召集人、副召集人委托的联席会议组成人员主持。根据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指示或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全体会议。
(二)凡需提交联席会议研究的议题,应先报联席会议办公室汇总整理,报联席会议召集人审定。可根据议题需要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专题会议,也可邀请其他部门和专家参加会议。
(三)定期召开联络员会议,沟通年度工作推进情况,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要提交联席会议研究的事项等。
(四)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有关事项,报送市委、市政府,并印发联席会议有关单位抓好落实。
(五)各成员单位应按照各自职责,及时将本单位落实《规划》情况通报联席会议办公室。每年年底,以书面形式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交本年度工作总结和下年度工作计划。
(六)联席会议办公室可以根据工作需要,组织成员单位开展联合督导调研,对各旗区和相关部门、单位落实《规划》情况进行指导推动。
(七)联席会议办公室定期了解各旗区和相关部门、单位工作进展情况,以信息或者简报形式向有关方面进行通报。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应按照职责分工,认真研究《规划》实施中的重点项目、重大问题,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或者提出建议;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需要联席会议研究的议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互通信息、共享数据,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联席会议办公室要牵头做好联席会议各项工作,加强对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跟踪督促落实,及时向有关方面通报进展情况。
中共鄂尔多斯市委员会办公室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