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官方微信

首页>公开>养老服务
探索“以地养老”新模式 积极推动乡村共富共治共享
发布时间:2024-06-04 15:58:54      作者:吴凯强      来源:鄂尔多斯市民政局      【  保存
  打印       
分享到:
       

鄂尔多斯市民政局聚焦优化养老服务领域营商环境,提升农村牧区公共养老服务水平,不断创新养老服务模式,将产业发展与农村养老有机融合,在达拉特旗王爱召镇南红桥村探索推行“幸福积分、以地养老”模式,鼓励村集体建设用地优先用于发展养老服务,打造了集综合养老、休闲养老为一体的服务阵地,村民幸福感、获得感大幅提升。

一、背景

王爱召镇南红桥村总面积29.8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21500亩,全部为井灌。全村下辖11个社,总人口1292户、3132人,常住人口474户、1073人,其中60岁以上老年人口293户、654 人,村党总支部下设2个党支部,4个党小组,80名党员。2020年,开始探索以“土地入股分红”模式由合作社对农民土地进行“托管”,三年来,入股土地面积从开始的730多亩发展到今天的5100亩,农民、合作社、村集体实现“三赢”。2022年,在市、旗民政局指导下,发挥村党总支带头作用,在“土地托管”基础上开始研究“老人养老托管”问题,老人和土地“双托管”模式初见雏形。

二、主要做法

“以地养老”、“积分养老”模式主要通过盘活农村“土地”和“劳动力”资源,一方面可以解决老年人养老支出问题;另一方面,对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有着积极作用,有效破解了农村养老可持续发展的难题,开创了农村养老新途径。

(一)推行“以地养老”,鼓励老人以地入股参与经营。利用村集体土地在全村人口居住集中的区域建设“就地养老中心”,配备餐厅、宿舍、医务室、活动室、蔬果大棚等功能区域,统一供暖、统一管理,向老年人提供就近便捷养老服务。引导老年人积极参与土地股份合作经营,以村为单位实行“土地入股+保底分红”模式,通过土地流转、改造等方式将老年人房前屋后原本零散的土地有效整合利用,同时将现有村庄建设用地进行置换,由村委会集中托管并进行股份折算,老人将土地入股合作社,享受保底收入和入股分红,收入可用于支出养老服务费用。村集体引进龙头企业发展大棚蔬菜种植、规模化人畜分离养殖等产业,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年底按照合作社占股40%,农民占股50%,养老院占股10%进行分配,村集体不再进行分红,让利养老院,切实解决了农村老年人的养老问题。

(二)推行“积分养老”,盘活老年劳动力资源。将积分与农户劳动挂钩,参与土地股份合作经营的农户,可参与村集体经济产业项目的经营管理,通过出资出力比例折算积分。例如,针对具有一定劳动力的老年农户给予分配温室大棚生产管理等工作岗位,按劳动投入折算积分;对于无劳动能力老年人、体弱多病残障人员等特殊困难群体,可由监护人出力获取积分。积分可折算分红,也可在养老服务中心、站、老年助餐点兑换享受养老服务。养老服务中心、站、老年助餐点对特殊困难老人,只收取成本费用,实行积分卡管理,年底土地股份合作经营分红时,结合积分兑换一并结算服务费用。

(三)推行“一会四部”,提升养老互助和管理效能。指导成立“一会四部”,“一会”即“双托管”工作委员会,由村书记、包社“两委”成员、社长、党小组组长成立土地合作和老人养老工作委员会,负责土地合作管理,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运营管理工作,同时负责“党建+积分”乡村治理机制的落实;“四部”即土地合作部、养老管理部、财务积分兑换部、监督事务部,把有威望、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社员组织起来,负责“一会四部”日常事务,促进社员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调动社员参与乡村治理和建设的积极性实现共富共治共享。

三、取得的成效

“以地养老”新型农村养老模式的探索,以改革思路和有解思维挖掘农村土地的养老保障功能,以土地增减挂钩项目为依托,整合宅基地、承包地流转、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等政策资源,通过“以地养老”模式充分发挥了土地的隐性增值作用,把过去“沉睡”的土地资源变成了农村养老资金的“储蓄池”。同时实行积分制管理,有效提高农户参与集体经济产业项目的积极性,形成了互助合作、多劳多得、全面发展的良好经营模式,在解决农村老年人养老需求的同时,为乡村集体经济发展注入活力。截至目前,南虹桥村168位老年人参与土地合作经营入股,2023年亩均增收约600元,村集体经济累计收入60万元,实现历史新突破。

四、启示意义

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改变了农村家庭结构,导致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难以满足老年人需求;与农民非农就业相对应的是耕地抛荒、宅基地闲置,农村土地在农业生产和社会保障方面的双重功能不同程度的弱化了。面对这种双重困境,探索“以地养老”实践,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入手,挖掘其内在价值,在现有土地保障功能的基础上为农村土地与养老之间的关系赋予新的现代意义,形成符合经济发展的新模式。一方面为老人增加养老资金和丰富养老服务内容,减轻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的压力,缓解农村养老之困;另一方面充分集约利用农村耕地和宅基地,提升土地价值,从根本上改善农民宅基地乱占问题,推动人居环境大提升,促进农村发展。

(供稿人:市民政局吴凯强15047148796)

转载声明:转载请注明出处并做回链

主办: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承办:鄂尔多斯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1506000004     蒙ICP17002409号-2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477-8581170(工作时间)

建议使用:1920×1080分辨率 建议使用IE9以上浏览器

邮箱:ordosxxbs@163.com

   蒙公网安备 1506030200017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