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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力保障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第十三次缔约方大会期间空气质量
发布时间:2017-09-05 11:00:42      作者:任包青      来源:      【  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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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领导,紧密布置

为切实做好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第十三次缔约方大会(下称公约会议)空气质量保障工作,实现公约会议期间“鄂尔多斯蓝”,市人民政府成立了公约会议鄂尔多斯市空气质量保障指挥部,总指挥由市人民政府分管环保的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市人民政府对口副秘书长和市环境保护局局长担任。编制印发了《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第十三次缔约方大会鄂尔多斯市中心城区空气质量保障方案》和《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第十三次缔约方大会鄂尔多斯市环境保护局重污染天气应急实施方案》。指导旗区制定旗区空气质量保障和重污染天气应急方案,按照要求列出限产停产企业名单和重点监管单位。

二、强化监管,加快整改

一是为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程按时完工,强化治污设施稳定运行,保障“会议”期间空气质量,2017年5月开始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天网行动”环境专项执法检查。检查组由党组书记局长董介中任组长,大气科、水科、土科、监察支队、在线监控中心及旗区环境监察大队业务骨干组成。分成东、西两个检查组赴各旗区开展现场检查工作,检查采取交叉执法、突击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对全市范围内火电、钢铁、煤炭、水泥、集装站、煤场等重点行业200多家企业及小散乱污企业进行检查。通过对全市大气污染防治、环保设施运行情况、环评及“三同时”执行情况、灰渣场、垃圾处理场等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现场检查,进一步推动了大气污染防治工程,打击了企业违法行为。通过此次行动,极大促动了大气污染防治工程建设进度,督促违法企业整改到位。联合鄂尔多斯电视台,在《百姓直通车》栏目进行了实时报道,公开曝光和整治了一批重点环境问题。二是为了保障大会期间不出现环境安全事件,保障组下设了4个现场检查组赴旗区蹲点督查,同时要求旗区(开发区)环保局要配合开展督查工作,按日排查上报督查情况。集中查办和公开曝光一批环境违法犯罪案件,对顶风违法、屡查屡犯的企业和相关负责人,该关停的关停、该移送的移送,形成环境执法监管持续高压态势。三是为了确保大会考察点沿线环境质量安全,专项成立2个道路沿线排查组,重点对考察点沿线施工扬尘、露天粉状物料堆场进行排查整治,确保考察点沿线和停车场周边环境质量安全。通过以上措施,可以保证公约会议期间天气达到优良,不出现污染天气,各项污染物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三、强化预警,发布公告

强化环境监测,加强空气质量情况的实时监测,建立多部门联合参与的空气环境质量预报会商机制,对可能出现的污染天气作出及时预警并有效响应;与气象局加强合作,结合气象数据分析预测未来72小时环境空气质量。研判污染源,落实各项应急保障措施,确保公约会议期间环境安全。按日上报现场督查情况,对发现的环境问题第一时间联动环境质量监测预警组,深入现场开展取证和处置。在线监控组实行24小时值班制,发现超标企业第一时间通知现场督查组,统筹联动,形成环境执法合力。按日向社会公布空气质量指数(AQI)、首要污染物,并对未来24小时的空气质量作出预测,发现区域空气质量达到预警条件,立即启动空气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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