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24日,我市伊金霍洛旗、鄂托克前旗、准格尔旗局部地区出现强降雨天气,部分地区降雨量达91.7mm以上,达到暴雨量级,形成洪涝灾害。灾害导致当地部分房屋及农田受损。
经初步统计,此次灾害共造成3个旗8个乡镇26510人受灾,因灾严重损坏房屋16间,一般损坏房屋179间,农作物受灾面积2856公顷,成灾面积2775公顷,因灾死亡羊41只,共造成经济损失1928万元。目前,灾情还在进一步统计当中。
灾情发生后,我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市旗(区)两级民政部门及时深入灾区实地调查核实灾情,对灾情进行了汇总上报,并积极开展抗灾救灾工作。一是各级民政部门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主要领导亲自带班,保持信息畅通,随时上报灾情信息。二是积极与水利、气象等部门沟通,密切关注灾情的动态,了解灾情的发展趋势,预防灾害的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