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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乡村旅游品牌助推伊金霍洛旗旅游业发展的典型经验和做法
发布时间:2022-11-28 10:38:09      作者:苏芬      来源:伊金霍洛旗      【  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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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伊金霍洛旗委、旗政府因地制宜推动乡村旅游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乡村旅游发展的各项安排部署,充分发挥区位交通、自然景观等突出优势,紧抓乡村振兴战略及后疫情时代发展机遇,按照“生态宜居、产业兴旺、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要求,持续推进文旅振兴乡村、文旅赋能乡村,扎实开展乡村旅游示范品牌创建工作,全力将我旗乡村旅游打造成为鄂尔多斯市乡村旅游典型代表,乡村旅游蓬勃发展、多点开花。2022年1-10月,全旗乡村旅游接待人数97.09万人次,同比增长0.7%;收入6937.2万元,同比增长0.2%。

伊金霍洛旗将推动乡村旅游提质升级作为文化和旅游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乡村旅游发展取得可圈可点的成绩。先后荣获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自治区唯一一个“全国乡村旅游发展典型案例”,伊金霍洛镇荣获国家级级乡村旅游重点镇,布拉格嘎查入选国家乡村旅游重点村,哈沙图村、龙活音扎巴村、沙巴日太嘎查被评为自治区级乡村旅游重点村,伊金霍洛旗珠拉格牧家乐获评国家乡村旅游模范户等,在各项国家、自治区级乡村旅游荣誉中,伊金霍洛都占有一席之地。在推进乡村旅游发展过程中,我们主要围绕“1+5+N”工作思路来开展相关工作。

“1”即1个坚持:坚持以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为抓手,通过政府引导、资金帮扶、准确定位、精准施策等措施,打造出一批有历史记忆、地域风貌、文化魅力、民族特点、产业优势的精品特色村镇

“5”即围绕5个方面重点推进:

(一)抓规划,明确乡村旅游发展思路

高度重视规划在乡村旅游发展中的引领作用,编制了《伊金霍洛旗乡村旅游发展规划》,指导乡村牧区科学推进资源开发和项目建设。在现有“7个村8个点”的发展格局基础上深挖特色,因地制宜,打造“一村一幅画、一域一风光” 美丽乡村新格局。

(二)抓营销产品,开拓乡村旅游新市场

开发民族风情游、民俗体验游、村落风光游、民宿游、康养游、研学游、自驾游、亲子游等短线旅游产品。推出哈沙图村→布拉格嘎查→苏布尔嘎嘎查→查干柴达木村→温沙水湾乡村旅游精品线路。发展农业采摘、休闲垂钓、教育农园、亲子体验、研学示范、观光体验、摄影写生基地等体验式的旅游项目。通过微信、抖音、网红直播等新媒体进行集中宣传。围绕客源地举办乡村旅游专场推介会,举办一批具有本地特色的节庆活动,推动多业态“大众旅游”消费。

(三)抓政策,加大支持乡村旅游力度

出台《伊金霍洛旗促进旅游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试行)》扶持政策,是从品牌创建、旅游营销、智慧旅游、人才培训等8个方面进行奖励扶持,对发展乡村旅游兑付奖励资金398万元;依托1亿元乡村振兴产业引导资金,围绕“吃住行游购娱”基本要素,加快推进乡村配套设施建设,推进“镇村变景区、农舍变旅社、农牧民变导游”,全面提升乡村景区服务水平。

(四)抓指导,提升乡村旅游服务水平

修订印发了《伊金霍洛旗农牧家乐管理办法》,编印了《乡村旅游评定标准》手册,就农牧家乐安全要求、环境要求、建筑风格、餐饮及住宿场所及服务、休闲娱乐、标识、综合服务、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特色项目等方面进行了严格细致的规定与指导,农牧家乐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全面提升。目前,全旗共有130余户农牧家乐,其中自治区三星级以上20家,市级示范户23家,旗级示范户11家。

(五)抓市场监管,实现乡村旅游发展健康有序

在全域旅游“1+3”旅游市场执法模式下,变“执法监管”为“提前指导”,建立管理监督机制,加强对农牧家乐经营场地、接待设施、活动项目以及食品卫生、环境保护、服务质量的安全规范管理,推进乡村旅游业标准化建设。通过服务前置、日常监督,公开举报等举措,有效维护了乡村旅游市场秩序,提升了乡村旅游服务管理水平。

“N”即N个融合:为更好地实现当前我旗乡村旅游创新发展,我们借助红色文化、非遗等资源等推动乡村旅游发展,深入促进文旅融合。打造红色田园综合体益丰寨,融合了田园风光、民俗风情、红色文化、休闲娱乐等元素,推动红色旅游全面提升,走出一条农、文、旅融合的乡村振兴特色之路。在自治区首个“非遗”嘎查苏布尔嘎嘎查实现非遗产业化发展,建设游客服务中心、非遗景观大道和100个非遗户,形成特色非遗产业链,并与周边苏泊罕大草原旅游区、道劳岱山、白塔等景点有效衔接,建成非遗文化传承保护基地、非遗文化研学游基地和非遗文化景区,推动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助力乡村振兴。

下一步,伊金霍洛旗将通过增加景观设计、更新娱乐项目、提高游客参与度、延长产业链等方式丰富市场供给,加强顶层设计,形成整体优势,提升乡村旅游的竞争力、吸引力,用“美丽”乡村在“美丽鄂尔多斯”建设中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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