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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力推进集采政策落实 稳步降低群众医药负担
发布时间:2024-06-03 16:26:00      作者:段蝴蝶      来源:鄂尔多斯市医疗保障局      【  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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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带量采购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自治区积极推进落实国家、省际联盟牵头开展的集中带量采购,已提前完成医保“十四五”规划集采药品500种、医用耗材5类以上的目标要求。我市严格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组织药品和医用耗材带量采购政策规定,稳步推动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严格落实48批次集采药品耗材中选结果,加强履约管理,强化供应监测,累计采购5.22亿元,累计节约医药费用7.4亿元,切实减轻群众就医负担。

一、缩短核验时间,提高药耗集采配送时效。结合“高效办成一件事”要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简化办事流程,缩短配送关系核验时间,提高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配送时效,自2024年5月20日起,取消了药品和医用耗材配送协议核验材料。对生产配送企业在系统中已确立的配送关系,市医药采购与基金结算中心直接系统核验,原则上不超过2个工作日,有效保障医疗机构采购需求。

二、加强配送管理,提升配送时效性和服务质量。药品和医用耗材配送行为的规范稳定是满足医疗机构临床采购使用需求,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推动我市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秩序健康发展的关键环节。为全面加强对药品和医用耗材配送企业的监督管理,建立职责明晰、指标量化、定期考核、优胜劣汰的考核机制,严格执行诚信记录和市场清退制度,市医疗保障局印发考核方案,并开展了2023年度在库配送企业网上配送情况考评工作。对挂网满一年未参与网上交易的配送企业,按程序公示公布,清退了71家药品配送企业,732家医用耗材配送企业。对配送企业“宽进严出”的管理,有效促进配送企业良性循环,规范配送行为,提升配送服务质量,确保药品、医用耗材采购配送工作有序推进。

三、落实留用政策,调动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积极性。依照结余留用工作方案和管理办法流程,经市、旗区医疗保障局考核评价、医疗机构测算、市医药采购与基金结算中心计算、复核并处理医疗机构申诉等程序,先后核算了7个批次集采结余留用金额,共计7894万元。从原先的手工计算逐步到建设结余留用信息系统,减少人为干预,提高工作效率,降低计算错误率,优化考核指标,并上调基层医疗机构结余留用比例(基层医疗机构考核60分以上支付留用比例从25%上调至50%留用),确保国家集采药品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核算工作客观公正,充分发挥正向激励作用。

四、推行集采药品进药店,发挥医药集采惠民效能。市医疗保障局积极探索研究,以鄂托克旗为我市试点,将鄂托克旗8家双通道药店纳入网上集采范围,推行集采药品进药店工作。3月19日,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已同意鄂托克旗集采药店试点运行方案,并开通了相关连锁药店网采权限。鄂托克旗集采药店聚焦零售药店畅销的同厂家、同规格剂型的高血压、糖尿病、心血管疾病常用的集采药品,确定39种54个品规药品目录,实行“六统一”管理模式开展集采药品进药店工作,进一步提升参保人购药便捷性。

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制度体现了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满足临床治疗使用需求的原则,是国家完善药品耗材价格形成机制、促进医药卫生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和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的制度性设计,也是经过多年实践证明的行之有效的改革措施。下一步,市医疗保障局将严格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相关政策规定,扎实推进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切实减轻群众就医用药负担,让医保改革红利惠及更多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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