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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对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和医用耗材收费政策进行动态调整
发布时间:2024-03-14 10:54:53      作者:苗普兴      来源:鄂尔多斯市医疗保障局      【  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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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医疗机构和就医患者临床需要,进一步调动医院开展和提升临床治疗服务能力的积极性,规范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收费行为,3月15日起,我市对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和医用耗材收费政策进行动态调整。一是对“宫腔占位性病变治疗”、“肤质调节治疗”、“生殖器病变治疗”、“经支气管镜支架置入术”、“冠状定量血流分数测定”、“宫腔占位性病变治疗”、“关节注射治疗”、“肢体综合运动训练”,“经腹食管裂孔疝修补术”和“院内中(蒙)医师辨证论治会诊(主治医师)”9项医疗服务项目进行补充和调整,其中手术治疗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有所上升,项目合并后宫腔占位性病变治疗价格增幅50%左右,尊重体现医务人员劳务技术价值,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同时下调“院内中(蒙)医师辨证论治会诊(主治医师)”医疗服务项目价格,降幅25%左右,让群众以更低的费用享有优质的医疗服务;二是将“非血管介入治疗类医用耗材”收费政策调整为乙级;三是停止“肤质调节激光治疗”等15项医疗服务项目收费。下一步,市医疗保障局将持续加强监督管理,严格要求各级医疗机构严格执行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加强内部管理,主动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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