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履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职责,有效规范鄂尔多斯市公共场所管理。截至8月24日,全市各级卫健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对全市4326家公共场所进行了卫生监督专项检查。其中,游泳场所41家、住宿场所1091家、美容美发场所2988家、沐浴场所206家。此次专项行动重点对从业人员持证、消毒记录、客用品索证、场所量化分级、信息公示、布草间消毒间布局是否达标、卫生设施设备运转、公共用品用具检测、公共用品用具的消毒更换、集中式空调消毒管理等进行检查。对在检查中存在问题的单位,责令整改635家,立案查处 150件,共处罚金16.25万元。
下一步,鄂尔多斯市卫健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将继续加大执法力度,提升执法效能,营造优良的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