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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四举措推动社会组织 助力乡村振兴
发布时间:2024-08-20 09:52:15      作者:王炳钧      来源:鄂尔多斯市民政局      【  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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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鄂尔多斯市民政局不断强化党建引领,通过政策导向和平台应用,充分发挥重点社会组织优势,推动社会组织深度参与农村牧区基层治理,凝聚起全市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强大合力。

一是发挥党建引领作用。鄂尔多斯市民政局加强党建引领,找准社会组织党建与乡村振兴工作结合点,组织社会组织党支部书记、党务工作者开展党建工作培训200余人次,开展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业务培训2次,邀请深圳公益慈善专家对鄂尔多斯市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项目进行具体辅导;动员社会组织及其会员单位的党员带头参与乡村振兴,选派鄂尔多斯市中小企业联合会党支部书记等3名社会组织党组织负责人参与“百企兴村”、农村牧区志愿服务等工作,帮助解决村民生产生活实际困难和具体问题,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二是强化政策平台支撑。制定印发了《鄂尔多斯市动员引导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的通知》、《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专项行动方案》等,明确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的总体目标、要求、内容等,引领社会组织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参与乡村振兴;选派优秀社会组织书记包联驻村,开展“聚千社、兴百村”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行动,依托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平台,广泛动员引导公益类、志愿服务类、行业协会商会类、文体类社会组织和会员单位参与乡村振兴,截至目前认领乡村振兴服务项目270余个,投入、链接资金3700余万元,受益人数达2万余人。

三是突出重点发展优势。鄂尔多斯市农牧业产业化发展协会、鄂尔多斯市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协会、鄂尔多斯市慈善总会、鄂尔多斯市中小企业联合会、鄂尔多斯市品牌建设促进会等社会组织积极参与乡村振兴,组织相关农牧企业开展培训,帮助农牧区销售各类农副产品、提供专业技术指导、捐助慈善物资、开展志愿服务、扶持嘎查村集体经济发展等,累计投入资金1000多万元,受益农村牧区人口达1.6万人,帮助成效显著。

四是参与农村基层治理。以开展“邻里守望”等关爱行动为载体,动员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者,组建志愿者服务队伍、文艺演出队伍,深入农村牧区村社区参与法律援助、社区服务、心理咨询等活动,打造一批有特色、专业化的志愿服务团队。截至目前,累计开展公益服务520余场次,帮助群众3.8万余人;放宽准入门槛大力发展农村社区社会组织,积极鼓励社区社会组织在环境治理、心理咨询、讲课讲堂、法律援助、解难纾困、一老一小服务、矛盾调解等方面深度参与,发挥社会组织在农村基层治理中的积极作用,目前全市登记备案的农村社区社会组织共352家。

(王炳钧0477—8588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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