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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旗2024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
发布时间:2024-12-03 17:05:37      作者:武孟奇      来源:鄂托克旗      【  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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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鄂托克旗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总书记在内蒙古考察时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始终牢记“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是内蒙古必须牢记的‘国之大者’”嘱托,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市各项决策部署,各项工作全面推进,全旗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提升。

一、紧盯重点难点,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2024年市级下达鄂托克旗污染防治攻坚战任务147项,年初进行了分解落实,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细化工作措施,科学安排部署,扎实推进实施,全面完成各项任务,目前已完成139项任务,剩余8项任务均在年内完成。

截至11月中旬,乌兰镇空气质量优良率90.9%,同比上升2.2%,PM2.5平均浓度17微克/立方米,PM10平均浓度38微克/立方米。棋盘井工业园区空气优良率为83.3%,同比上升1%,PM2.5平均浓度19微克/立方米,PM10平均浓度61微克/立方米。蒙西工业园区空气优良率为82.6%,同比上升4.5%,PM2.5平均浓度22微克/立方米,PM10平均浓度70微克/立方米。棋盘井、蒙西园区空气质量位于乌海及周边地区“六个工业园区”前列。剔除沙尘天气外未发生重污染天气。国控苦水沟达到断面水质考核目标。集中式饮用水水质达标率100%(扣除本底值)。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置利用率达到100%。

二、坚持问题导向,从严从实推进环保督察整改

持续抓好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共向我旗反馈问题23项,目前已完成整改16项,剩余7项均已达到整改序时进度。

三、强化全过程监管,从严有力管控生态环境

(一)严格环境准入。按照“分类管理、分级审批”的原则,依据法定目录开展环评管理,实现环评审批信息及时联网报送。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严格执行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承诺审批时限(分别由法定时限的60日和30日压缩到30日和15日),提高审批效率,实现容缺办件,推进了减免办理。截至目前,2024年共审批32个环境影响报告表、3个环境影响报告书,备案65个环境影响登记表,环境影响评价执行率100%。我旗持证排污单位共152家,为提高排污许可证质量,强化排污许可证执行,会同第三方技术公司、园区环保局现场核查企业排污许可证相关信息并帮扶企业规范填写许可证内容,截至目前共审批通过67家排污单位排污许可审核发证工作,其中首次申请8家、重新申请15家、变更申请44家,2023年年度执行报告提交率100%。推动鄂托克旗2024年25个重大项目环评报告编制,完成年度环境统计和信息披露工作。

(二)加强监测预警。大气环境五基协同立体遥感监测平台建成投运,在棋盘井地区和主要道路安装189个前端自动监测微型站、2套定位VOCS监测设备、2台激光雷达,制定“五基”协同监测预警联动处置组织构架、工作机制和工作流程,全天候开展指标异常报警、溯源分析和空气质量改善评估及相关执法检查工作,形成全过程、全链条的“问题发现、交办、复核督办、约谈”的整改闭环管理体系。2024年出具棋盘井蒙西空气质量分析报告30余份、精准预警问题点位53个并完成整改,持续开展重点区域走航监测,累计走航2072公里,发现问题点位54个,及时转办相关部门,全部完成整改。2024年5月8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对2023年度生态环境领域激励表扬城市典型经验做法给予通报表扬的函》(环综合函〔2024〕27号),其中,对鄂托克旗开展棋盘井蒙西地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引进全国首套城市园区版“五基”协同大气环境立体监测体系和“环保管家服务”的生态环境保护典型经验做法进行了通报表扬。定期对企业自行监测公开情况进行抽查,确保自行监测公布率稳定达到90%以上。开展固废处理专项抽查抽测,按季度开展水源地、生活污水处理厂、生活垃圾填埋场等监督监测工作。

(三)严格环境执法。一是持续开展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辐射安全专项整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数据弄虚作假环境违法犯罪行动专项整治、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专项执法、非煤矿山环境治理等多项专项执法检查行动。二是为迎接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定印发了《鄂托克旗生态环境分局全面强化生态环境领域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成立三个专项检查组对辖区内企业开展了全面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能立行立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限时完成整改,消除生态环境隐患。三是扎实推进秋冬季大气监督帮扶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按时完成生态环境部推送问题的整改工作。四是开展黄河流域固体废物倾倒排查整治工作,对生态环境部转办的9个卫星影像疑似点位进行了核实,并督促相关部门对核实确认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目前已全部完成。截至目前,共出动环境执法人员3960人次,对1320余家次企业进行了执法检查,本年度发布的正面清单企业22家,移动执法系统办结211条,完成双随机抽查任务33条,妥善处置群众信访举报100件。

(四)保障生态环境安全。一是高质量完成2023年度旗区生态文明建设绩效考核填报工作,在全市审核评定中,鄂托克旗评定为“优秀”,居全市第二。二是积极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在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平台进行了备案,完成25项创建指标自评和资料收集,所有指标均达标。三是多部门联合开展自然保护地和生态红线排查整治工作,高效完成上级反馈人类活动图斑核查,高质量完成9处问题点位整改并销号,“举一反三”开展全域自然保护地和红线范围排查与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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