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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稳步推进国家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建设工作
发布时间:2023-12-08 09:46:11      作者:白加伟      来源: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      【  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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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1年鄂尔多斯市被列为全国21个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以来,鄂尔多斯市以保护和改善地下水环境质量为核心,多措并举推动地下水污染防治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落地,有序推进试验区建设各项任务完成。

一是确定我市2023年度试验区重点任务22项,并上报国家。二是开展了鄂尔多斯市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初步完成《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报告》及配套管理办法。三是持续做好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配合自治区完成全市9个工业集聚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和65口新建监测井核验工作。四是配合自治区开展重点区域遗留固体废物重金属污染调查工作,完成730个点位核查,295个点位采样。五是开展5个国控考核点周边环境状况调查,编制完成《鄂尔多斯市地下水国控考核点周边环境状况调查报告》及配套管理办法。六是做好在产企业地下水污染防治。印发我市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名单,涉及2家。印发了地下水污染源渗漏排查试点工作方案,完成5家试点企业开展渗漏排查工作。启动1家在产企业边生产边管控工程。七是开展哈头才当饮用水源地补给区划分工作,初步完成《鄂尔多斯市哈头才当地下水型饮用水源补给区划分报告》及配套管理办法。八是探索气田采出水回注的地下水污染防治。督促企业开展气田回注井周边地下水环境自行监测及回注井井筒完整性核查。申请中央专项资金启动实施气田采出水回注井周边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项目。九是推进监测井规范化建设。出台了《鄂尔多斯市地下水环境监测井建井技术要求(试行)》及配套管理办法,根据“双源”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结果分行业有序推进化工园区、重点监管单位、垃圾填埋场、危险废物处置场和渣场监测井规范化建设。十是制定地下水污染防治宣传方案,线上线下联动开展丰富多样的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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