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按照自治区药监局相关要求,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多措并举,积极开展药品网络销售环节集中治理工作,持续提升网售药品监管能力。
摸清底数实情,强化风险排查。按照《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药品网络销售环节集中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迅速组织开展摸排工作,全面梳理网售药品零售企业底数,确保对药品网络销售企业情况掌握到位,确定全市267家药品网络零售企业为重点整治对象,建立药品网络销售企业监管台账,为后续监管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压实主体责任,强化质量管理。根据“线上线下一致”原则,指导督促药品网络零售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规范开展药品网络销售,指导相关企业开展自查自纠,认真落实好药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要求药品网络销售企业按照《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规范全市药品网络销售企业报告要求的通知》做好报告工作,及时动态更新情况。
紧盯重点内容,增强整治力度。明确严厉打击无资质开展药品网络销售活动的行为、严厉打击网络销售假药劣药行为、整治处方药网络销售违法违规行为等,与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12315消费维权服务中心协同监管,加强药品经营监督检查、网络监测监管、投诉举报等各环节的衔接,持续强化药品网络销售监管的整治力度。
今年以来,共检查药品网络销售企业559家次,告诫约谈2家次,责令整改11家次,发现并消除问题隐患12条,有效保障了群众网络购药的质量安全。
下一步,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针对药品网络市场新业态、新模式、新问题,依相关法律法规建立长效机制,通过日常监管及各类专项行动,加大对药品网络销售的监管力度,进一步规范药品网络销售秩序,持续确保网售药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