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巩固破除“以药补医”成果,认真落实基本药物配备和使用制度,二级医疗卫生机构国家基本药物使用率达45%以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国家基本药物使用金额达采购总金额69%以上。所有药品按购进价实行零差率销售。完善药品采购和配送机制,公立医疗机构实现了所有药品(特殊药品除外)网上统一采购、统一价格和统一配送。加强对配送企业和医疗机构在药品经营、使用各环节上的全程监管,确保群众用药安全。
二是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进行动态调整。通过调整提高了诊疗、手术、护理、床位和蒙中医服务项目的价格,降低了大型仪器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
三是创新医院编制管理。收回公立医院编制,并为公立医院核定452个政府购买专业技术和服务岗位数备案。其中,旗人民医院备案320个、蒙医综合医院备案132个。
四是进一步完善医保差异化支付政策。推行以按病种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实行按病种付费、探索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按人头、按床日等多种付费方式。全面实施按病种付费,共实行149种单病种。旗人民医院积极开展按病种付费,对29种单病种实行了按病种付费,超出定额标准的由医院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