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胜区民政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为推动我区社会救助工作快速发展,建成分层分类、城乡统筹的中国特色社会救助体系,东胜区社会救助标准全面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实现统筹。
提高救助标准,实现标准统筹。东胜区城市低保标准由900元/人/月提高到950元/人/月,增幅5.6%;农村低保标准由650元/人/月提高到950元/人/月,增幅46%。对现享受对象补发1-6月调标补助资金,于6月8日已全部完成发放,累计补发城市调标资金81.4万元,惠及困难群众2806人,补发农村调标资金119.6万元,惠及困难群众695人。
重新认定对象,实现“应保尽保”。对新申请对象按新标准实行认定,同时对在册低保对象进行重新认定,将新标准执行后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低保保障范围。
修改完善政策,实现制度统筹。下一步,东胜区将按照城乡统筹的要求,修订出台《东胜区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施办法》,完善低保对象综合认定指标体系,统一城乡低保对象认定标准,明确准入条件;维护城乡困难群众公正、平等、及时得到救助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