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民生兜底保障工作,加大对低收入人群特别是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保障力度,鄂尔多斯市财政局认真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及时下拨资金,缓解物价上涨对低收入群众基本生活造成的压力,协助低收入群体平稳、温暖度过困难时期。
加强组织领导,合力精准施策。市财政局主动履职,与市民政局、人社局、教体局、发改委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积极协调,充分发挥社区网格作用,将基本生活陷入困难的家庭和个人,逐一摸排核实,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补贴救助范围。
统筹安排资金,筑牢保障底线。根据物价上涨情况,做好困难群众价格补贴工作,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加强与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社会救助制度的衔接,提前下拨和发放社会救助资金,确保不因物价上涨造成困难群众生活水平下降。
2022年,全市已向33251名城市低保对象及城市特困人员、3619名重点优抚对象、5593名失业人员、18052名家庭困难学生发放价格临时补贴资金共计367.1万元,有效解决了困难群众生活上的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