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官方微信

首页>公开>清单目录>收费目录清单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更新《内蒙古自治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4-15 08:40:00      作者: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财政...      【  保存
  打印       
分享到: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更新《内蒙古自治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接受社会监督,根据国家、自治区建立和实施收费基金目录清单规定及“放管服”要求,结合收费项目政策变化等情况,自治区财政厅会同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更新了《内蒙古自治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简称《目录清单》),现予公布。
    《目录清单》中公布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是截至2021年3月19日,管理审批权限由国家、自治区两级有权部门批准,自治区有关部门负责执收的的全部收费项目。
    凡未列入《目录清单》或未经自治区以上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缴费人有权拒绝缴纳。
    收费项目在执行中发生变化,自治区财政厅、发展改革委将适时动态调整并向社会公布。《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内蒙古自治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的公告》(自治区财政厅 发改委公告2020年第3号)不再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4月9日
 

 

  

转载声明:转载请注明出处并做回链

主办: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承办:鄂尔多斯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1506000004     蒙ICP17002409号-2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477-8581170(工作时间)

建议使用:1920×1080分辨率 建议使用IE9以上浏览器

邮箱:ordosxxbs@163.com

   蒙公网安备 1506030200017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