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建提复字〔2024〕290号 签发人:黄彦彰
刘云峰代表:
您的《关于出台针对鄂尔多斯市农畜产品输出给予电商物流专项补贴政策的建议》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委、市人民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内蒙古时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推动城乡物流、电商销售与农牧业深度融合,围绕主要农牧产品,健全生鲜农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和电商物流体系,加强农牧业物流骨干网络和末端网络建设,推动农牧业物流设施标准化建设,着力打造高效集约、协同共享的农村牧区物流体系,精准助力我市打造建设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输出基地。
一、多措并举促进农畜产品触网销售。市、旗区联动创新农畜产品销售业态模式,通过知名电商平台开展线上线下融合的电商活动,推荐销售优质农畜产品。一是常态化举办品牌消费和品质消费“双品网购节”专场直播活动,向各旗区征集选拔优质网络适销乳肉制品,邀请本地主播达人现场直播制作、直播试吃,全方位宣传展示牛羊肉、乳制品等农畜好物。二是结合市农产品展洽会开展直播电商活动,精选各旗区百余种优质农特产品,邀请驻村第一书记携手网红主播共同宣介,充分发挥直播电商流量优势助力农产品销售。三是推进网络直播选品合作。组织企业参与抖音、快手头部主播团队东方甄选和“辛火计划”(辛巴团队)直播带货选品活动,炒杏仁、杏仁露等多款产品入选内蒙古专场直播并开展长期直播合作。四是建立全市选品体验基地“农牧优品汇”,开展农畜产品上线销售、农畜产品电商化改造升级、直播销售等工作,成功推出“阿努奶茶”“天骄臻品手撕牛肉干”“小米脆巴”等本地网络爆款商品,打造了“鄂尔多斯细毛羊”“天牧朔方”“鄂托克礼物”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有效带动全市农畜产品触网销售。
二、推进城乡电商配送体系建设。重点推进乌审旗、杭锦旗、鄂托克旗、伊金霍洛旗4个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项目,完成投资4700万元,建成4个旗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14个镇级电商服务站,94个村级电商服务点,培育43家电商企业入驻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基本实现旗乡村有三级电商公共服务站点,农牧民通过电商销售自产产品、购买生产生活资料“三有一能”目标,初步形成“快递到旗、配送到镇、两天到户”配送格局。
三、推动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推荐乌审旗入选全国第三批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创建单位,鄂托克旗入选自治区第一批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创建单位。2024年,推荐伊金霍洛旗、准格尔旗申报自治区第二批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分步推动、以点带面逐步实现全市城乡交通运输融合发展。
四、加快农村牧区“客货邮”融合发展。为加快解决农牧民群众出行、物流配送、寄递服务三个“最后一公里”问题,正在制定《鄂尔多斯市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规划(2024-2030年)》《鄂尔多斯市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根据我市农村牧区配送单程距离长、运量小、满载率低、回程空驶率高等实际,充分利用城乡公交网络覆盖区域广的便利条件,在客流低谷时段利用公交车辆富余装载空间代运代投邮政快递包裹,积极构建“城乡公交+快递运输”一体化运营组织新模式。借助“客货邮”三级物流体系,完善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体系和末端物流网络及配送终端服务网点,实现农村物流各类物资“最后一公里”和“最初一公里”的有序集散和高效配送。
五、大力推进农村牧区寄递物流发展。按照《鄂尔多斯市加快农村牧区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鄂府办发〔2023〕108号)要求,推动全市旗区、苏木乡镇、嘎查村三级寄递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助力工业品下乡进村、农产品出村进城。截至目前,全市736个建制村,已建成村级站点664个,受站点规模及业务能力限制,大多村级站点仅承担投递功能,尚未开通寄件业务。为缓解成本压力,进一步调动快递企业进村积极性,我市对“快递进村”实施财政补贴,根据快递进村单量、单件成本、派送距离和服务发生区域,对实际发生的快递进村业务,按照每单不超过0.3元标准给予承担进村业务的快递企业补贴,2023年“快递进村”发放补贴资金98万元。因目前大多村级站点尚未开通寄件业务,“快递进村”上行快件尚未出台相应补贴政策。
下一步,我市将依托国家、自治区相关政策,持续推进农村电商发展、不断完善城乡配送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的运输服务支撑。严格落实《鄂尔多斯市交通领域市与旗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鄂府办发〔2022〕2号)要求,压实旗区人民政府“快递进村”基础设施建设主体责任,持续提升标准化村级站点覆盖率,为畅通农产品上行渠道奠定基础。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2024年7月31日
(联系人:李宗泽;联系电话:0477-85899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