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建提复字〔2024〕248号 签发人:张秀玲
邬瑕代表:
您的《关于出台鄂尔多斯市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办法的建议》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认真落实“双减”政策,加大校外托管机构培训整治力度,特色多样开展课后服务,切实保护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
一、规范管理托管机构。坚决查处托管机构、“小饭桌”等打擦边球违法开展学科类培训,规范托管机构的经营行为,截至目前,全市共开展检查143次,出动人员741人次,排查校外培训机构1076家,查处违规培训机构200家(人)。其中涉及隐形变异违规问题28家(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58份,行政处罚立案5起,罚款总金额9.12万元,处置违规、违法线索19条,清理违法违规广告、废旧学科广告24处,切实保护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
二、因地制宜解决托管困难。各旗区学校结合实际,统筹管理,细化落实,制定具体校内托管服务方案,于每年6月底、12月底前向社会公布托管服务项目、托管服务的具体安排和措施,充分尊重家长、学生的知情权和自愿选择权。
三、建立健全课后服务机制。我市创建“鄂尔多斯课后服务综合管理平台”,开通课后服务“菜单式”课程表,确保课后服务开足开齐、见行见效,推进“双减”工作提质升级,增强广大家长的获得感。各学校充分利用科普、文旅、体育等校外资源支持开展课后服务,开设360多个兴趣课程与特色社团项目,为学生提供个性化辅导、综合素质拓展等服务,增强课后服务有效性和吸引力。市教育体育局印发引进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管理办法,各学校聘请415名科技人才、文艺工作者、体育教练员、退休教师等校外专业人士参与课后服务,提升专业师资水平。
下一步,我市将加紧研究制定全市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办法,结合实际提出务实举措,健全机制体制,形成校外托管机构齐抓共管的局面。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2024年7月25日
(联系人:何泽宇;联系电话:0477-8586566)